妊高征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https://daz120.org 2008-11-05 17:28:05
關鍵詞:妊高征
臨床表現
(一)輕度妊高征 主要表現爲血壓輕度升高,可能伴有輕度水腫和微量蛋白尿。此階段可持續數日至數周,可逐漸發展或迅速惡化。
1. 水腫:是妊高征最早出現之症狀。開始時僅表現爲體重增加(隐性水腫),以後逐漸發展爲臨床可見之水腫。水腫多從踝部開始,逐漸向上發展,按其程度分爲四級,以“+”表示。
(+)小腿以下凹陷性水腫,經休息後不消退;
(++)水腫延及至大腿;
(+++)水腫延及至外陰或腹部;
(++++)全身水腫,甚或有胸腹水。
2.高血壓:妊娠20周前血壓不高,妊娠20周後血壓升高達17.3/12KPa(130 /90mmHg)以上,或較基礎血壓升高4/2KPa(30/15mmHg)。
3.蛋白尿:出現于血壓升高之後,無或微量。
(二)中度妊高征 血壓進一步升高,但不超過21.3/14.7KPa(160/110mmHg),尿蛋白增加,伴有水腫,可有頭暈等輕度自覺症狀。
(三)重度妊高征 包括先兆子痫及子痫。血壓超過21.3/14.7KPa(160/110 mmHg),尿蛋白十~++以上,水腫程度不等,出現頭痛、眼花等自覺症狀,嚴重者抽搐、昏迷。
1.先兆子痫 除以上三種主要症狀外,出現頭暈、頭痛、視覺障礙、上腹不适、胸悶及惡心嘔吐等,表示顱内病變進一步發展。此時血壓多在21.3/147 KPa (160/110 mmHg)以上,水腫更重、尿少、尿蛋白增多,随時可能發生抽搐,應積極治療,防止發生子痫。
2.子痫 在上述各嚴重症狀的基礎上,抽搐發作,或伴有昏迷。少數患者病情進展迅速,子痫前期症狀可并不顯著,而驟然發生抽搐,發生時間多在晚孕期及臨産前,少數在産時,更少的還可在産後24小時内發生。
診斷
正常人的血壓在不同生理情況下有一定的波動幅度,當焦慮、緊張、應激狀态或體力活動時,血壓均可升高。此外,收縮壓随年齡的增長上升,故而高血壓與正常血壓的界線不易劃分。1979年我國修訂的血壓測量方法和高血壓診斷标準如下:
1、休息15分鍾後,取坐位測右臂血壓,應反複測量幾次,直至血壓值相對穩定。舒張壓以聲音消失爲準,如聲音持續不消失,則采用變音時數值。同日内間隔1小時,或隔日再次核實。
2、凡收縮壓≥21.2kPa(160mmHg)和(或)舒張壓≥12.6kPa(95mmHg),經核實即可确診。血壓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爲臨床高血壓。
3、以往有高血壓史,未治療3個月以上,此次檢查血壓正常者,不列爲高血壓;如一向服藥治療而此次檢查血壓正常,仍應診斷爲高血壓。
在妊娠20周前反複測量血壓在18.7/12kPa(140/90mmHg)以上,或在妊娠前即确診患有高血壓,稱爲妊娠合并原發性高血壓。約59%患者有家族史。
妊娠合并原發性高血壓而血壓于孕中期下降者,或血壓低于21.2/13.3kPa(160/100mmHg)者,胎兒成活率高;若血壓高于21.2/13.3kPa(160/100mmHg),胎兒死亡率明顯上升。患有原發性高血壓的孕婦中,約有10%~20%在孕後期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基礎血壓>24/14.6kPa(180/110mmHg),胎兒死亡率達23%;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則胎兒死亡率高達41.3%。妊娠高血壓征出現越早,胎兒預越差,于32孕周前即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75%胎死宮内。此外,在原發性高血壓基礎上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胎盤早期剝離的發生率爲2%,較單純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高。
(一)輕度妊高征 主要表現爲血壓輕度升高,可能伴有輕度水腫和微量蛋白尿。此階段可持續數日至數周,可逐漸發展或迅速惡化。
1. 水腫:是妊高征最早出現之症狀。開始時僅表現爲體重增加(隐性水腫),以後逐漸發展爲臨床可見之水腫。水腫多從踝部開始,逐漸向上發展,按其程度分爲四級,以“+”表示。
(+)小腿以下凹陷性水腫,經休息後不消退;
(++)水腫延及至大腿;
(+++)水腫延及至外陰或腹部;
(++++)全身水腫,甚或有胸腹水。
2.高血壓:妊娠20周前血壓不高,妊娠20周後血壓升高達17.3/12KPa(130 /90mmHg)以上,或較基礎血壓升高4/2KPa(30/15mmHg)。
3.蛋白尿:出現于血壓升高之後,無或微量。
(二)中度妊高征 血壓進一步升高,但不超過21.3/14.7KPa(160/110mmHg),尿蛋白增加,伴有水腫,可有頭暈等輕度自覺症狀。
(三)重度妊高征 包括先兆子痫及子痫。血壓超過21.3/14.7KPa(160/110 mmHg),尿蛋白十~++以上,水腫程度不等,出現頭痛、眼花等自覺症狀,嚴重者抽搐、昏迷。
1.先兆子痫 除以上三種主要症狀外,出現頭暈、頭痛、視覺障礙、上腹不适、胸悶及惡心嘔吐等,表示顱内病變進一步發展。此時血壓多在21.3/147 KPa (160/110 mmHg)以上,水腫更重、尿少、尿蛋白增多,随時可能發生抽搐,應積極治療,防止發生子痫。
2.子痫 在上述各嚴重症狀的基礎上,抽搐發作,或伴有昏迷。少數患者病情進展迅速,子痫前期症狀可并不顯著,而驟然發生抽搐,發生時間多在晚孕期及臨産前,少數在産時,更少的還可在産後24小時内發生。
診斷
正常人的血壓在不同生理情況下有一定的波動幅度,當焦慮、緊張、應激狀态或體力活動時,血壓均可升高。此外,收縮壓随年齡的增長上升,故而高血壓與正常血壓的界線不易劃分。1979年我國修訂的血壓測量方法和高血壓診斷标準如下:
1、休息15分鍾後,取坐位測右臂血壓,應反複測量幾次,直至血壓值相對穩定。舒張壓以聲音消失爲準,如聲音持續不消失,則采用變音時數值。同日内間隔1小時,或隔日再次核實。
2、凡收縮壓≥21.2kPa(160mmHg)和(或)舒張壓≥12.6kPa(95mmHg),經核實即可确診。血壓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爲臨床高血壓。
3、以往有高血壓史,未治療3個月以上,此次檢查血壓正常者,不列爲高血壓;如一向服藥治療而此次檢查血壓正常,仍應診斷爲高血壓。
在妊娠20周前反複測量血壓在18.7/12kPa(140/90mmHg)以上,或在妊娠前即确診患有高血壓,稱爲妊娠合并原發性高血壓。約59%患者有家族史。
妊娠合并原發性高血壓而血壓于孕中期下降者,或血壓低于21.2/13.3kPa(160/100mmHg)者,胎兒成活率高;若血壓高于21.2/13.3kPa(160/100mmHg),胎兒死亡率明顯上升。患有原發性高血壓的孕婦中,約有10%~20%在孕後期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基礎血壓>24/14.6kPa(180/110mmHg),胎兒死亡率達23%;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則胎兒死亡率高達41.3%。妊娠高血壓征出現越早,胎兒預越差,于32孕周前即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75%胎死宮内。此外,在原發性高血壓基礎上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胎盤早期剝離的發生率爲2%,較單純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者高。
(本文來源: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