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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入職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17 14:15:34

關鍵詞:乙肝歧視

  核心提示:一名大學畢業生在通過了東莞諾基亞移動電話有限公司的筆試面試後,因體檢中檢出爲乙肝病毒攜帶者被拒絕錄用。當他再次去醫院體檢,證明無傳染性時,諾基亞依然拒絕了他。該畢業生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确認諾基亞不錄用原告違法,并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

  39健康網5月15日報道 大學畢業生黎勝(化名)放棄已經成功通過面試的諾基亞、富士康、新科等公司,在老家四處找工作,好不容易在鄭州一家國有企業落腳,從事網絡維護。因爲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很多好的就業機會都會卡在體檢的環節上,黎勝對此感到很無奈。

  諾基亞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入職

  被通知錄用後又因攜帶乙肝病毒被拒之門外,黎勝因此将東莞諾基亞移動電話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國的總部告上了法庭,請求依法确認諾基亞不錄用原告違法,并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據悉,東莞市人民法院根據黎勝的民事起訴書,在5月8日已經立案。

  今年24歲的黎勝出生于河南省鞏義市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爸爸是司機,媽媽在家務農。依靠爸爸微薄的收入和家裏的節衣縮食,黎勝完成了大學學業。2007年1月18日,黎勝在網上莞諾基亞移動電話有限公司投遞了應聘測試技術員崗位的簡曆。之後,黎勝順利通過筆試和面試。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黎勝被錄用,和他談了薪水等待遇,并要他到指定的醫院參加入職體檢,如果體檢合格他就可以到公司上班了。1月27日,黎勝到東莞同濟醫院進行入職前的體檢。

  “我以爲像諾基亞這樣的大公司不會有乙肝歧視,在體檢結果還沒出來時就主動告訴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該負責人稱,情況不太嚴重不會影響錄取。”黎勝告訴記者,1月30日他又一次到東莞同濟醫院進行測試,檢查結果顯示其病毒不具有傳染性。

  但是,諾基亞依然拒絕了黎勝。黎勝說,公司給他的答複是“公司所有人都是在同一個飯堂吃飯,同一個工作環境,擔心他會傳染給公司其他人,建議他換一份輕松點的工作。這是分公司的規定,也是和分公司領導商量過後決定的”。

  諾基亞表态:另一候選人更适合

  事發後,諾基亞曾對媒體的報道作出聲明:諾基亞向來堅持機會均等的原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容忍任何歧視行爲。諾基亞公司的**非常清晰:慢性病不是雇用決定的因素之一。我們在全球範圍内都執行這一統一的**,并嚴格執行。但如果該疾病使得病患者不能勝任所應聘的職位,或者該疾病讓其他人面臨健康或安全風險,我們将另案處理。就此事具體而言,該申請者申請的職位需要特殊技能,同時有其他申請者在申請。通過預選,幾位候選人進入下一輪篩選。在這新一輪篩選中,諾基亞對候選人進行了通常的評估、面試和能力測試。最後的綜合評估結果表明另外一個候選人更适合該職位。

  諾基亞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諾基亞公司的員工在此事中有任何不恰當的行爲,他們将采取必要措施,并确保針對相關人士重申公司在這方面的**。“我們目前在東莞工廠有好幾位職工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我們正在積極調查此事。”

  由于原有的工作已經辭掉,諾基亞又拒錄,黎勝在起訴“諾基亞乙肝歧視”的同時,開始尋找新的工作崗位。今天,黎勝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沮喪地表示,社會上相當一部分人還戴着有色眼鏡看乙肝病毒攜帶者,所以他在面試新崗位的時候不會再主動告訴對方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等體檢檢出來了再看怎麽處理吧”。

  在諾基亞吃了閉門羹後,黎勝在東莞嘗試找了4份工作,但最終因爲“身體原因”未能勝任。他說,很多企業在公司規定中都是把乙肝病毒攜帶者和傳染病列爲一類。今天,黎勝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諾基亞公司讓他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他希望除了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讓該公司作出精神損失賠償外,還應把“不得歧視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條款寫進公司的入職标準。

  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需要有平等勞動權

  3月2日,全某網站版主陸軍從鄭州趕到深圳來幫助黎勝,在當地10多名乙肝的協助下,黎勝聘請周立太爲代理律師,将東莞諾基亞告上法庭。周立太的助手——汪衛東律師告訴記者,由于法院考慮到諾基亞分公司不具備執行能力,要求把總公司一并起訴,因種種原因就拖到現在了。

  在起訴書中,黎勝寫道:根據我國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業權。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應受到歧視。《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除了不能獻血或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不能視爲現症肝炎病人處理。被告根據體檢結果拒絕錄用原告的作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權利,使原告精神上受到極大打擊。

  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肝膽相照權益版版主陸軍認爲,諾基亞在國際上注重社會責任,如果他們在中國推行的标準和國外不一樣,反歧視**在中國沒有得到落實,那麽,他們“向來堅持機會均等的原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容忍任何歧視行爲”的說法就會顯得蒼白無力。

  陸軍希望,諾基亞能夠認真就此事做出調查,同時,加強對其在華下屬公司的反歧視教育和監管,加強對其在華供應鏈的稽核。

  汪衛東透露,法院估計在5月底會開庭審理此案,但法院也希望雙方能夠進行調解。

  黎勝激動地告訴記者:“我要用法律給自己讨個說法——反對歧視,中國有1.2億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這1.2億人也要有平等的勞動權利。”

  2007年3月12日,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方平和北京地壇醫院主任醫師蔡皓東聯合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一份“公民提案”,建議審查易導緻乙肝歧視的《食品衛生法》等15部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包括已經實施或正在拟定、修訂)。

  他們稱,此舉的目的是熱切期盼通過公民提案的方式表達要求“保障乙肝病原攜帶者平等教育和工作機會”的訴求,呼籲國家爲構建消除乙肝歧視的和諧社會提供相應的立法保障。

  今年兩會期間,不僅“醫療、教育、房産”是熱點話題,“反‘乙肝歧視’立法”也成爲比較熱點的話題。這裏面有患者的聲音,有網友的聲音,有第一人張先著,有人大代表的聲音……

  周洪宇的執着:第四次建議反就業歧視
  周洪宇,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執着地關注:網友的郵件讓我意識到反就業歧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網友:呼籲取消對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
  中國有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我們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我們也是人,也有生存的權利。

  中國乙肝第一案當事人協助起草乙肝提案
  今年“兩會”期間,張先著等人協助起草的《關于強烈關注乙肝病毒攜帶者人群,改善乙肝病毒攜帶者人群生存環境的提案》由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提交“兩會”。

  從以上種種報道,能感受到乙肝患者最強烈的心聲。反“乙肝歧視”已經成爲一個社會問題,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但僅僅依靠法律就能消除“乙肝歧視”嗎?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