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對乙肝患者“南橘北枳”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17 14:53:52
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日前發布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報告顯示,近八成外企明确宣稱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96%的外企入職招聘要進行乙肝檢測,其中包括摩托羅拉、西門子、飛利浦、、三星等知名公司。
我國是乙肝高流行區,全國乙肝病毒攜帶者達1.2億人。如果說,我們對國内企業歧視乙肝患者已經見怪不怪,那麽近八成外企明确宣稱拒絕乙肝患者,則讓人感到非常吃驚。
在我們的想象中,像摩托羅拉、西門子、這樣的跨國大公司,一方面,他們要顧及企業形象,要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應該成爲消除社會歧視、促進社會公平的表率;另一方面,他們來自法制比較健全的國度,在企業成長過程中,應該養成了良好的遵守本國法規的意識和習慣。比如,由于美國是一個多種族、多膚色、多宗教信仰的國家,那裏的人們對于“歧視”非常敏感。如果某個企業在招聘時,問及應聘者的宗教信仰、血型,哪怕隻是随口問一問,就可能被指責爲歧視,甚至會被告上法庭。摩托羅拉公司想必也是在這種“嚴苛”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而且很多跨國公司,在其全球發展戰略中都有針對應聘者健康狀況的不歧視聲明。問題是,爲何這些外企一來到中國,就迅速地“入鄉随俗”,和國内企業一樣歧視乙肝患者,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橘生淮南則爲橘,生于淮北則爲枳。之所以“南橘北枳”,隻因兩地氣候差别太大。同樣的,一些跨國公司一到了中國就公然歧視乙肝患者,概因中國的大環境所緻:既然無數中國企業可以公然歧視乙肝患者,跨國公司自然紛紛效仿;既然中國企業歧視乙肝患者不會受到任何處罰,跨國公司自然理直氣壯地效仿;既然中國法律都不把乙肝患者的權益當回事兒,跨國公司怎麽會尊重乙肝患者的權益?
我們沒有一部反就業歧視法,反就業歧視的條文隻是零星散見于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中。就乙肝患者的就業權而言,也隻是前幾年通過民間訴訟,才在新修訂的“國家公務員錄取标準”中有所提及,不過,這對于企業招聘顯然毫無約束力。
勞動就業權是一項基本人權,隻有人們的勞動就業權得到保障,其生存權、發展權才有保障。基于這個認識,充分保障包括乙肝患者在内的公民的平等就業權,立法反對就業歧視,對用人單位的行爲進行規範,已勢在必行,不可不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