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專題 >> 内科 >> 肝病 >> 乙肝 >> 乙肝歧視

“乙肝歧視”背後的漠視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17 14:12:50

關鍵詞:乙肝歧視

  日前,一份由1611位公民簽名的“要求對全國31個省區市公務員錄用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規定進行違憲審查和加強對乙肝攜帶者立法保護的建議書”在全國引起很大反響,建議書呼籲修改國内各省區市公務員招考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禁令。在此之前,國内第一起因“乙肝歧視”引發的行政訴訟官司已由安徽蕪湖市新蕪區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的起因是畢

  業于當地某大學環境管理專業的大學生張某參加今年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的是蕪湖縣委辦公室的經濟管理職位,張某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在近百名競争者中名列前茅,可在随後的體檢中卻被查出感染上了乙肝病毒。蕪湖市人事局最終以張某體檢不合格爲由拒絕錄用。據原告稱,當時他希望對方出具一份不予錄用的書面答複,或複印兩次醫院體檢的化驗單,但結果均遭到了拒絕,無奈之中,張某不得已一紙訴狀遞到法院,狀告人事部門“歧視乙肝患者”。

  按照國内現行《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除了不能獻血或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并不能視爲現症肝炎病人處理。張某隻是一名普通的感染者,并且現行勞動人事法規和規章對此也沒有作出明确的規定。

  我國13億人口中有近1/10的人,即約有1.2億人屬于乙肝感染者,但并沒有具體的症狀,有時這種狀況甚至會伴随一個人的一生,但乙肝感染者在就業和生活中屢遭歧視的現象并不鮮見。現實生活中,乙肝患者與病毒攜帶者因人們的無知而畏懼進而受到歧視。然而,如果全國1/10的人口,從求學、就業到戀愛、結婚都要遭遇“乙肝歧視”的話,那麽就會由此導緻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一些政府部門以規章制度的形式将乙肝病毒攜帶者拒之門外,使得一些基層用人單位敢于“肆無忌憚”、“理直氣壯”地搞起“乙肝歧視”。

  “乙肝歧視”反映了對乙肝患者權利的漠視。可以這樣說,正是由于乙肝傳播常識的缺乏和法規的彈性規定,讓乙肝患者遭遇了極大不公平。這種不公平不僅僅停留在升學和就業方面,而且也體現在心理挫傷上,這種看不見、摸不着的傷害有時往往會更長久。

  由“乙肝歧視”引發的首例訴訟案,涉及的法律權利實際上是攜帶有乙肝病毒和沒有攜帶乙肝病毒的公民報考公務員的平等競争的權利。從憲法層面上看,這就是屬于公民基本權利的兩個方面,即勞動和平等就業的權利與參與國家社會事務管理的政治權利。可以想象,無論法院對這起首例“乙肝歧視”訴訟案的判決如何,都将會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

  國内到目前爲止還沒有憲法訴訟,也就是說,在國内,如果有人認爲某項法律、制度或者某一行爲違背憲法規定,仍無法提起有關違憲的訴訟。中國雖然不是判例法系國家,但這起首例“乙肝歧視”訴訟案還是有可能影響以後類似案例的判決。如果原告最終勝訴,就會有更多的仿效者紛紛走上法庭主張權利。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夠以這起訴訟爲一個開頭,推動政府和全社會樹立起憲法至上的觀念,在憲法的基礎上,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将具有更大的現實和曆史意義。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