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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是什麽意思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7-09-20 10:26:41

關鍵詞:癔症

癔症(Hysteria)又稱歇斯底裏,是由明顯精神因素、暗示或自我暗示所導緻的精神障礙,主要表現爲感覺或運動障礙、意識狀态改變,症狀無器質性基礎的一種神經症。

本症多于青壯年期發病,起病突然,可有多次發作,尤多見于女性。國外報道一般人口中患病率爲5‰,戰時發病率占戰時神經症的50%,直接與戰傷有關的約爲40%~60%。國内流行學調查資料中,各地報道的差異很大,約占神經精神科門、急診總數5%~10%。近年來,癔症發病率有減少趨勢。

一、病因與發病機理
癔症的發生與遺傳因素、個性特征有關,可概括爲:在某種性格基礎上,因精神受到刺激而發病,亦可在軀體疾病基礎上發病。

1、遺傳因素

國外資料表明癔症患者的近親中本症發生率爲1.7%~7.3%,較一般居民高。女性一級親屬中發生率爲20%。我國福建地區報導患者具有陽性家族史者占24%。提示遺傳因素對部分患者來說比精神因素更爲重要。

2、性格特征

(1)高度情感性:平時情緒偏向幼稚、易波動、任性、急躁易怒、敏感多疑,常因微小鎖事而發脾氣或哭泣。情感反應過分強烈,易從一個極端轉向另一個極端,往往帶有誇張和戲劇性色彩,對人對事也易感情用事。

(2)高度暗示性:指患者很輕易的接受周圍人的言語、行動、态度等影響,并産生相應的聯想和反應時稱暗示;當時自身的某些感覺不适産生某種相應的聯想和反應時稱自我暗示。暗示性取決于病人的情感傾向,如對某件事或某個人具有情感傾向性,則易受暗示。

(3)高度自我顯示性:具人自我中心傾向,往往過分誇耀和顯示自已,喜歡成爲大家注意的中心。病後主要表現爲誇大症狀,祈求同情。

(4)豐富幻想性:富于幻想,其幻想内容生動,在強烈情感影響下易把實現與幻想相互混淆,給人以說謊的印象。

上述四點突出而典型者稱癔症性病态人格。以上性格特征于病後顯得更加突出。

3、精神因素

一般多由急性精神創傷性刺激引起,亦可由持久的難以解決的人際矛盾或内心痛苦引起。尤其是氣憤與悲哀不能發洩時,常導緻疾病的突然發生。一般說來,精神症狀常常由明顯而強烈的情感因素引起,軀體症狀多由暗示或自我暗示引起,首次發病的精神因素常決定以後發病形式、症狀特點、病程和轉歸。再發時精神刺激強度雖不大,甚至客觀上無明顯原因,因觸景生情,由聯想激起與初次發病時同樣強烈的情感體驗和反應,而出現模式相似的症狀表現。

4、軀體因素

在某些軀體疾病或軀體狀況不佳時,由于能引起大腦皮層功能減弱而成爲癔症的發病條件。如顱腦外傷、急性發熱性疾病、妊娠期或月經期等。

發病機理:學者們從心理學、生物學和生理學的不同觀點上加以解釋。心理動力學派根據壓抑原理,認爲受到超我不完全成功壓抑的願望,采取僞裝形式,通過“轉換”或轉化爲症狀。巴甫洛夫學派從高級神經活動病理生理學觀點出發,認爲癔症患者的高級神經活動(特别是第二信号系統)的弱化,使受其調節和控制的第一信号系統與皮質症部位的活動相對增強或脫抑制,是癔症症狀發生的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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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基礎。“反射”說學派認爲癔症症狀本質是一類神經系統原始的、本能的反應、這種反應可因繼發性得益而強化,或因條件反射性聯系而習慣化,成爲主動化反應。這種觀點的形式主要基于對戰時癔症的治療經驗,未必适用于和平時期的患者。

二、臨床表現
起病較急,臨床表現多樣化。以軀體方面症狀爲主要臨床表現者稱轉換型(Conversivetype)癔症;以精神方面症狀爲主要表現者稱分離型(dissociativetype)癔症。

1、軀體症狀

可呈現出類似各種神經系統或内髒器官疾病的臨床表現,但缺乏器質性疾病的陽性體征,症狀表現爲器官的功能過度興奮或脫失的結果。常見的軀體症狀有:

(1)感覺障礙

感覺脫失:各種淺感覺減退和消失,有多種表現形式,如全身型,半側型,截癱型,手套或襪套型等,以半側型多見,麻木區與正常側界限明确,或沿中線或不規則分布,均不能以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規律來解釋。

感覺過敏:如皮膚痛覺過敏、身體某局部劇烈且持續性疼痛,若發生在腹部則易誤爲急腹症,甚至旋以不必要的手術。

特殊感官功能障礙:有暴發性耳聾、視野縮小(管型視野,又稱管窺)、弱視或失明,嗅覺和味覺障礙等。

(2)運動障礙

痙攣發作:發作時徐緩倒地,痙攣發作無規律性,或爲四肢挺直,不能被動屈曲,或呈角弓反張狀,或作掙紮亂動,雙手,揪頭發、扯衣服、翻滾、喊叫等富有情感色彩的表現。發作中面色潮紅、雙目緊閉、眼球遊動、瞳孔正常,對光反應存在。一般無咬破舌頭或其它外傷及尿失禁,同時也查不到病理反射。發作時間持續數十分鍾。一般意識不完全喪失,發作後能部份回憶。

震顫:範圍可及頭、舌、肢體、腹壁等,爲陣發性粗大不規則抖動,分散注意時減輕。
行立不能:卧位時雙下肢活動正常,肌力良好,但不能站立,寸步難行。]

癱瘓:可爲截癱、偏癱、一(或二、三、四)個肢體癱瘓。其肌張力正常、減低或增強,被動運動時常有抵抗,無肌萎縮,腱反射存在,無病理反射和膀胱、直腸括約肌功能障礙。

失音和不言症:失音者說話時聲低如耳語。不言者堅持緘默不語,但筆談能力完好。若合并有耳聾時稱癔症性聾啞症。

(3)反射障礙:腱反射正常、活躍或減弱,偶有咽反射消失。

(4)内髒功能障礙

嘔吐:多爲頑固性嘔吐,食後即吐,吐前無惡心,吐後仍可進食,雖長期嘔吐,并不引起營養不良。消化道檢查無相應的陽性發現。

呃逆:呃逆發作頑固、頻繁、聲音響亮,在别人注意時尤爲明顯,無人時則減輕。
過度換氣:呈喘息樣呼吸,雖然發作頻繁而強烈,但無紫绀與缺氧征象。

其它:癔症球、多飲多尿、鼓腸等。

2、精神症狀:多呈發作性。

(1)朦胧狀态:突然出現意識範圍縮小,與外界能作部份接觸和對答,說話内容簡單,常反映與病因有關的内心體驗。有時出現雙重人格或鬼神附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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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顯生動的幻視、幻覺,情感豐富而逼真。持續半小時至1~2小時,歎口氣後突然清醒,對發作中經曆僅能部分回憶或完全爲能回憶。

(2)木僵狀态:突然起病,對外界刺激無反應,雙上肢屈肘握拳,雙下肢伸直,被動運動時有抵抗,腱反射正常,無病理反射。雙目緊閉,被動翻天眼球時上轉或遊動,瞳孔正常,對光反應存在。可伴有陣發性摒氣,心律與血壓正常。可持續數小時。

(3)情感爆發: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發病,表現爲哭笑、喊叫、吵鬧、憤怒、言語增多等,常以唱小調方式表達内心體驗。情感反應迅速,破涕爲笑并伴有戲劇性表情動作。發作持續時間常受周圍有言語和态度的影響。發作時有輕度意識模糊,發作後能部分回憶。

(4)精神性遺忘症:以對引起精神創傷事件的局限性遺忘較多見,對即往經曆和全部遺忘見于戰時癔症。

(5)神遊症:患者突然離家外出漫遊,曆時數日,清醒後對其過程不能回憶。

三、病程和預後
多呈發作性,急性起病,消失迅速。軀體症狀可呈持續性,如治療不當,可延續數年,甚至十餘年,經适當治療,多能迅速好轉,癔症性性格特征顯著者,易複發。

四、診斷依據與鑒别診斷
診斷依據

1、明顯的精神因素及由此引起的強烈情感體驗。

2、症狀的産生和消失與暗示,自我暗示密切聯系。

3、急性起病,症狀多樣。檢查未發現與軀體症狀相應的陽性體征和器質性病變的證據。精神症狀常有表演和誇張的特點,帶有鮮明的情感色彩。

4、病前性格特點,即往類似發作史,陽性家族史及年齡與性别均可作參考。

5、排除腦及軀體器質性疾病,反應性精神病,情感性障礙和精神分裂症。

鑒别診斷

1、癫痫大發作:發作時,突然意識喪失,發出痫叫,随處倒地,先強直、後陣攣,分期明确。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并有錐體束征,持續時間僅1~數分鍾,發作後入睡,清醒後完全遺忘。癔症性發作時,意識不完全喪失,發作後可部分回憶,緩慢倒地,抽搐不規律,持續時間長,無瞳孔散大及錐體束征等可鑒别。

2、反應性精神病:即往無類似發作史,緻病的精神因素強烈,症狀常反應與精神因素有關的情感體驗,沒有像癔症患者那樣易受暗示、也缺乏鮮明的戲劇性、幻想性和情感性,軀體症狀少。反複發作者少。

3、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的附體妄想内容荒謬,持續時間長。癔症的附體妄想爲陣發性,且表情生動、情感外露,而精神分裂症則傾向于隐蔽不談。

4、腦器質性疾病:疾病的動态觀察,詳細的軀體和神經系統檢查及腦電圖、頭顱CT等輔助檢查結果可資鑒别。

五、治療
1、精神治療:由于患者求治心切,所以一般的支持性心理治療常不湊效。通常以暗示或疏洩治療爲主。當症狀緩解後,應及時向患者說明疾病的本質,消除顧慮,增加治療信心,并應指出:患者的性格缺陷與發病的關系,幫助患者找出防治方法等。

2、藥物治療:癔症性情感爆發可一次予以足夠劑量的鎮靜劑;痙攣發作常結合言語性暗示,靜脈注射10%葡萄糖酸鈣;精神症狀明顯時選用相應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3、針刺與電刺激治療:适用于癔症性癱瘓或感覺障礙等軀體症狀。

4、症狀緩解後,除心理支持治療外,對殘存症狀應予以對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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