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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腎綜合征的診斷标準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25 09:45:07

關鍵詞:肝腎綜合症

      國際腹水研究小組肝腎綜合征診斷标準如下:

    主要标準:

  1、慢性或急性肝病伴進行性肝功能衰竭和門靜脈高壓;

  2、腎小球濾過率減低,血清肌酐水平>132.6umol/L或24h肌酐清楚率<40ml/min;

  3、無休克、進行性細菌感染和當前或最近使用腎毒物的證據。無胃腸道丢失(反複嘔吐或劇烈腹瀉)或腎性體液丢失(外周水腫的腹水患者體重下降>500g/d,持續數日,外周水腫的患者體重減輕>100g/d;

  4、在停用利尿劑和以1.5L等滲鹽水擴容後腎功能無持續性改善(血清肌酐下降至132.6umol/L以下,或肌酐清除率升至40ml/min以上);

  5、尿蛋白<500mg/dl和無尿路阻塞或腎實質病變的超聲檢查證據。


    附加标準:

  1、尿量<500ml/d;2、尿鈉<10mEq/L;3、尿滲透壓>血漿滲透壓;4、尿紅細胞數沒高倍視野<50;5、血清鈉濃度<130mEq/L。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