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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亢的治療宜忌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9-04 15:14:17

關鍵詞:甲亢的預防護理,妊娠期甲亢

   一般來說,甲亢未愈前比較好不要懷孕。如已懷孕者,應給于适當治療。通常妊娠不會加重甲亢,在妊娠期及産後應争取在對母親及胎兒無影響的條件下,使甲狀腺功能恢複正常。治療措施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由于自妊娠12~14周起,胎兒甲狀腺有聚碘功能,故禁忌用放射性碘治療,應主要選擇内科藥物治療。

  2.藥物治療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不宜過大,硫脲類藥物中首選丙基硫氧嘧啶。因該藥通過胎盤較其他藥爲少,且在循環中阻斷T4向T3轉化的作用。用量不宜過大,一般開始50—100毫克一次,每日服3歡,症狀好轉後減至最小量25—50毫克,每天服1次,甚至妊娠末期可停藥,以維持甲狀腺功能在稍高于正常水平,避免治療過度,招緻母體和胎兒甲狀腺功能減退或胎兒甲狀腺腫的形成。心得安可通過胎盤,并可使子宮持續收縮而引起小胎盤及胎兒發育不良、心動過緩、早産及新生兒呼吸抑制等,故應慎用或不用。

  3.由于抗甲狀腺藥物可從乳汁分泌,産後如需繼續服藥,則不宜哺乳。

  4.妊娠期甲亢一般不宜作甲狀腺次全切除術,如計劃手術治療,宜于妊娠中期(即妊娠4~6個月)施行。

  5.加用甲狀腺激素對預防胎兒甲減無益,且幹擾了血中甲狀腺激素監測,不利于調整丙基硫氧嘧啶用量,盡可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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