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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哮喘從胎兒期開始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23 16:58:51

關鍵詞:哮喘常識,胎兒期

       每年5月的第一個星期二是“世界哮喘日”,在哮喘人群中,兒童所占比例最高,且一半以上的哮喘是從兒童期發病。據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兒科主任、兒童哮喘病專家劉長山介紹,哮喘是兒童期最常見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之一。我國0至14歲兒童哮喘患病率近年來處于上升趨勢,流行病學調查顯示,10年間患病率已由0.9%上升到現在的1.50%,增加了64.8%。本市0至14歲兒童哮喘發病率也由1990年的0.75%上升到目前的1.49%,70%以上的兒童哮喘首發于3歲以内。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醫學發展,人類對哮喘的預防和治療都取得了新的進步,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哮喘的預防需要從胎兒、嬰兒開始;其治療方面也取得了長足進展,隻要能長期接受正規治療,絕大多數患兒都能實現臨床治愈,長期有效控制哮喘,也會和其他兒童一樣順暢呼吸,快樂生活。

  戒煙自然分娩喂母乳

  防哮喘始于胎兒嬰兒

  劉長山說,哮喘已經是全球性的公共健康問題,國内外研究顯示,哮喘預防應從胎兒期、嬰兒期開始。在胎兒期,母親應戒煙并避免被動吸煙。因爲孕婦吸煙會增加後代患哮喘和呼吸系統疾病的機會,胎兒在母體内被動吸煙也影響其正常的生長發育。另外,分娩方式也會影響到兒童體質,調查發現在相同遺傳背景下,較剖腹産新生兒,自然娩出的新生兒日後患哮喘的幾率要低。如果母親是過敏體質或患有其他過敏性疾病,孕期要遠離過敏原。孕期服用過多抗生素也會增加嬰兒日後患哮喘等過敏性疾病的機會。

  在嬰幼兒期,喂養方式也會影響到哮喘患病情況。研究顯示出生後純母乳喂養(4個月内除母乳外不接受任何其他食物、飲料甚至是水)的嬰兒,出現過敏性疾病相對較少,而喂嬰兒奶粉的寶寶,發生過敏的幾率就偏高。并且嬰兒最初出現的過敏性病症往往不是哮喘,而是濕疹和胃腸道過敏症狀(腹瀉、腹痛等),等嬰兒長到3歲後,才逐漸出現哮喘和鼻炎等其他過敏疾患。這可能是因爲嬰兒奶粉中含有大分子的異體蛋白,有些嬰兒不能耐受這樣的蛋白質,所以出現了食物過敏(如濕疹等),爲他們将來發生哮喘埋下隐患。此外,現在城市嬰幼兒過于幹淨、外出活動過少的過度保護也增加了孩子患哮喘的可能。嬰幼兒适當增加戶外活動玩玩泥土沙子、多與人接觸都能增加他們對病原細菌的抵抗力,降低哮喘發生率。

  哮喘患兒多有過敏史

  脫敏治療能避免哮喘

  劉長山說,進入四月份後,過敏性鼻炎患兒就診率明顯增加,他們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有可能發展爲哮喘,大約八成哮喘患兒都有較爲嚴重的過敏性鼻炎。衆多研究也證明,絕大多數哮喘患兒并非一發病就是哮喘,他們在嬰幼兒期都可能發生過濕疹、荨麻疹和過敏性鼻炎等過敏性疾病,因此患有過敏性疾病的兒童必須盡早積極治療本病,與此同時可以在3歲以後開始脫敏治療,以避免今後發生哮喘。

  劉長山說,目前過敏性疾病的治療方法,主要有環境控制、藥物治療、脫敏療法。環境控制就是通常所說的遠離過敏原。藥物療法是指規範用藥。脫敏療法是對某些無法避免的過敏原如花粉、螨蟲進行特異性免疫治療。脫敏治療一般對3歲以上兒童進行,當發生反複發作的過敏性疾病,查清過敏原後就可以實施該療法,以預防進一步發展爲哮喘。目前脫敏療法是通過反複注射對患兒緻敏的過敏原,使病人對過敏原産生耐受性,再接觸過敏原時發作症狀明顯減輕或不發病。現在除了針劑注射脫敏,臨床上已開始應用更适合兒童的舌下含服脫敏制劑。

  早發現堅持規範治療

  多數病人可長期控制

  對于哮喘的治療,現在醫學界的共識是哮喘尚不可根治,但早期發現早期接受規範化治療,多數病人可以長期控制,達到臨床治愈。劉長山說,有過敏史的兒童,家長一旦發現孩子出現喘息、胸悶、呼氣困難、咳嗽,應盡早到醫院排查哮喘。有資料顯示,現在僅34%的哮喘兒童在發病兩年内得到确診,而50%的哮喘兒童發病兩年後才确診。而即使沒有早期診斷,如果确診後能長期接受規範化治療,絕大多數患兒也能獲得臨床治愈。

  劉長山說,規範化治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明确診斷,醫生應根據哮喘患兒的發病年齡、症狀程度等評估患兒哮喘控制水平。其次根據評估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第三是治療期間的監測,包括症狀和肺功能。然後每1到3個月再次評估,調整治療方案,然後再監測,總療程1年半至3年以上。目前,全球哮喘防治創議提倡的規範化吸入療法,強調反複評估、治療和監測的重要性,并強調症狀改善的同時,肺功能改善的重要性。對于哮喘患兒特别要防範哮喘的急性發作,應備有急救緩解藥物,即使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也要随身攜帶。

  需要提醒的是哮喘臨床控制後切忌自行停藥,哮喘控制是指最少或沒有症狀,最少或不需要使用急救藥物,體力活動和運動不受限,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沒有因哮喘而去看急診。每位哮喘患兒及其家長完全可以自行評估,達到上述指标後藥物需維持原劑量至少3個月,才可考慮減量,減量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以避免前功盡棄。另外,哮喘患兒家長切勿輕信不法廣告所謂“治愈”的誤導。殊不知,一些不法商販和遊醫在藥中摻雜過量激素類藥物,雖然見效快,但副作用很大,一旦停藥,症狀會更加嚴重,容易形成難治性哮喘,甚至危及生命。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