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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早剝時凝血功能障礙的處理

https://daz120.org 2008-11-05 18:00:14

關鍵詞:胎盤早剝,功能障礙

       妊娠20 周後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盤在胎兒娩出前,部分或全部從子宮壁剝離,稱爲胎盤早剝(placental abruption)。胎盤早剝是妊娠晚期的一種嚴重并發症,短訓班起病急、進展快,若處理不及時,可危及母兒生命。國内報道的發生率爲4.6‰ ~21‰,國外的發生率爲5.1‰~23.3‰。發生率高低與分娩後是否仔細檢查胎盤有關。有些輕型胎盤早剝于臨産前可無明顯症狀,隻在産後檢查胎盤時,發現早剝處有凝血塊壓迹,此類患者易被忽略。

  胎盤早剝時凝血功能障礙的處理:

  (1)輸新鮮血:及時、足量輸入新鮮血液是補充血容量及凝血因子的有效措施。庫存血若超過4小時,血小闆功能即受破壞,效果差。爲糾正血小闆減少,有條件可輸血小闆濃縮液。

  (2)輸纖維蛋白原:若血纖維蛋白原低,同時伴有活動出血,且血不凝,經輸入新鮮血等效果不佳時,可輸纖維蛋白原3g,将纖維蛋白原溶于注射用水100ml中靜脈滴注。通常給予3~6g纖維蛋白原即可收到較好效果。每4g纖維蛋白原可提高血纖維蛋白原1g/L。

  (3)輸新鮮血漿:新鮮冰凍血漿療效僅次于新鮮血,盡管缺少紅細胞,但含有凝血因子,一般1L新鮮冰凍血漿中含纖維蛋白原3g,且可将Ⅴ、Ⅷ因子提高到最低有效水平。因此,在無法及時得到新鮮血時,可選用新鮮冰凍血漿作應急措施。

  (4)肝素:肝素有較強的抗凝作用,适用于DIC高凝階段及不能直接去除病因者。胎盤早剝患者DIC的處理主要是終止妊娠以中斷凝血活酶繼續進入血内。對于處于凝血障礙的活動性出血階段,應用肝素可加重出血,故一般不主張應用肝素治療。

  (5)抗纖溶劑:6-氨基已酸等能抑制纖溶系統的活動,若仍有進行性血管内凝血時,用此類藥物可加重血管内凝血,故不宜使用。若病因已去除,DIC處于纖溶亢進階段,出血不止時則可應用,如6-氨基已酸4~6g、止血環酸0.25~0.5g或對羧基苄胺0.1~0.2g溶于5%葡萄糖液100ml内靜脈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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