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囊癌的放射治療
http://zhuanti.# 2008-09-22 22:25:01
關鍵詞:膽囊癌,放射治療
放療:僅做爲一種輔助手段應用于手術後或已無法切除的病例。Todoroki報告膽囊癌病竈切除加放療的3年存活率爲10.1%,而未加放療者爲0。一般放射劑量爲40~50GY。術中放射即在切除病竈後,采用回旋加速器産生的電子束,給20~30GY的放射量。
膽囊癌早期症狀不典型,手術根治切除率較低,行擴大根治術後複發率高,且是導緻死亡的主要原因,故主張手術合并放射治療。膽囊癌對放療有一定敏感性,手術加放療可延長生命,改善生活質量。
1.術中内照射
對于Nevein氏分期Ⅴ期,姑息手術行術中内照射治療(IORT)用回旋加速器産生的電子束照射肝切緣,肝、十二指韌帶可能殘存的癌竈,術中一次照射劑量爲20~30Gy,BOSSee報道放射治療後能解除疼痛減輕黃疸。
2.術後行體外照射
适用于膽囊癌根治術後或姑息切除術後,以及手術不能切除者。總量爲30~50Gy,共3~4周進行。照射範圍爲腫瘤原發部位和肝門附近。Todoroki報道對于晚期膽囊癌,膽囊切除加放療患者,3年累計生存率爲10.1%,對照組爲O。對于不能手術切除的膽囊癌病人,Wahobo主張給予大劑量放療,用量70Gy,7~8周内完成,可能延長生存期。如在照射中黃疸加深,或持續性能疼痛,或B超檢查病變較前發展,即認爲放射治療無效,應終止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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