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曬傷了怎麽辦
http://zhuanti.# 2007-09-26 16:37:10
曬傷
曬傷是因皮膚過度暴露于UVB射線(280~320nm)所緻.症狀和體征出現于1~24小時内,除嚴重反應外,72小時内達高峰.皮膚變化從輕度紅斑伴短暫鱗屑形成至疼痛,水腫,皮膚觸痛和大泡.累及下肢,尤其是胫前,特别令人煩惱,且常不易痊愈.如身體表面有大面積的曬傷,則有與熱灼傷相似的全身症狀(發熱,寒戰,虛弱,休克),這些可能是由于白介素-1釋放所緻.
最常見的晚期并發症是繼發感染,斑狀色素沉着和痱子樣皮疹(參見第124節).鱗屑剝落後一至數周内皮膚更易受日光的損害.
預防
簡單的措施即能預防大多數患者的嚴重曬傷.初次暴露于夏季中午晴空日光下的時間不應超過30分鍾,即使是皮膚淺黑的人也是如此.溫帶地區上午10點以前,下午3點以後引起曬傷的波長射線通常都被濾掉.大霧不能減少危險,高海拔危險性則增加.
5%氨基苯甲酸(PABA)或其他酯類和酒精配制成的凝膠或霜劑可防止曬傷.此藥需30分鍾才能與皮膚牢固地結合,故應在日光曝曬前30~60分鍾使用,以免因出汗或遊泳而降低其效用.PABA很少引起過敏性或光敏性接觸性皮炎.對那些不能耐受氨基苯甲酸或其酯類的人,可應用,水楊酸鹽,桂皮酸鹽或二苯遮光劑.雖後者對遮除UVA更有效,但應用既含PA-BA酯又含二苯的透明遮光劑效果更高.在美國,食物和藥品管理局(FDA)用數字把防曬劑列成等級,防曬因子(SPF)越高防護性越強,通常推薦SPF≥15爲防曬劑,然而上述這些制劑對于那些對光敏藥物有反應的患者效果甚差.遮光劑已被推薦防止UVA對皮膚的作用.不透明的含氧化鋅或二氧化钛的制劑能物理性地阻止射線接觸皮膚,若加添着色劑如鐵鹽在美容上更易被人接受.
治療
在急性曬傷消退之前應避免日光進一步曝曬.局部應用皮質激素在緩解曬傷症狀上并不比自來水冷敷更有效.應避免使用含有局部麻醉劑(如苯唑卡因)和其他易緻敏的軟膏或洗劑,因爲有産生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的危險(參見第111節).
廣泛的嚴重性曬傷早期系統性使用皮質激素(如強的松20~30mg口服,每日2次,共4天,對或青少年均可)可以減輕不适,但這種用法尚有争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