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原發性高血壓的診斷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22 17:21:42
關鍵詞:高血壓診斷
正常人的血壓在不同生理情況下有一定的波動幅度,當焦慮、緊張、應激狀态或體力活動時,血壓均可升高。此外,收縮壓随年齡的增長上升,故而高血壓與正常血壓的界線不易劃分。1979年我國修訂的血壓測量方法和高血壓診斷标準如下:
1.休息15分鍾後,取坐位測右臂血壓,應反複測量幾次,直至血壓值相對穩定。舒張壓以聲音消失爲準,如聲音持續不消失,則采用變音時數值。同日内間隔1小時,或隔日再次核實。
2.凡收縮壓≥21.2kPa(160mmHg)和(或)舒張壓≥12.6kPa(95mmHg),經核實即可确診。血壓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爲臨床高血壓。
3.以往有高血壓史,未治療3個月以上,此次檢查血壓正常者,不列爲高血壓;如一向服藥治療而此次檢查血壓正常,仍應診斷爲高血壓。
育齡婦女第一期高血壓居多,血管并發症少見,且眼底、心電圖、心髒、腎功能檢查常無異常,故診斷必須僅以動脈壓升高爲依據。首次就診如在妊娠中期,由于外周血管擴張、血液稀釋及胎盤形成動靜脈短路,可使40%的患者收縮壓下降2.7kPa(20mmHg),而使診斷複雜化。首次就診即有腎功能損害,則難以鑒别爲慢性腎小球腎炎或慢性腎盂腎炎引起的症狀性高血壓,還是由原發性高血壓引起的腎髒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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