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治愈後五年沒複發,是否就可以不用警惕了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21 16:11:44
食道癌患者經過治療後生存時間超過五年,又無任何複發迹象者,可以認爲治愈,但不等于完事大吉,從此可高枕無憂了。醫學界爲了統計癌症病人的存活率,比較各種治療方法的優缺點,采用大部分患者預後比較明确的情況作爲統計指标,這就是醫生常說的五年生存率。
五年生存率系指某種腫瘤經過各種綜合治療後,生存五年以上的比例。用五年生存率表達有其一定的科學性。某種腫瘤經過治療後,有一部分可能出現轉移和複發,其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因腫瘤進入晚期而去世。轉移和複發大多生在根治術後三年之内,約占80%,少部分發生在根治術後五年之内,約占10%,但是并不說五年不複發就可以放松警惕了。
正确态度應該是:定期請醫生根據症狀和癌症擴散的規律進行檢查,這樣即使有了複發,也能早期診斷,及時治療,所以在治療後五年期内及其後,必須做到:定期複查與治療,積極配合醫生,完全徹底消滅癌瘤,才可使自己健康長壽。
常有一些病人,經過治療後,也去複查過,醫生告訴患者,病竈部位腫塊完全消失了,看起來效果很好。但這還不能算治愈,隻能算病情緩解(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和控制(穩定),因爲殘留在體内的癌細胞經過一段潛伏時間,可在一定的内因和外因作用下重新增殖形成癌症,這種情況稱“複發”爲了防止複發,腫瘤的治療時間都比較長,一般需要2-3年左右。
所以,各種腫瘤根治術後五年内不複發,再次複發的機會就很少了,故常用五年生存率表示各種癌症的療效,術後五年之内,一定要鞏固治療,定期檢查,防止複發,即使有轉移和複發也能及早治療,另外,也有用三年生存率和十年生存率表示療效的,五年過後,可以相對的放松戒備,但是并不可萬事大吉,也要時不時去做相關檢查,或叮醫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