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強迫症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7-09-20 13:22:58
強迫症的定義:
是指以反複出現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爲基礎特征的一類神經症性障礙。強迫觀念是以刻闆形成反複進入患者意識領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對患者來說,是沒有現實意義的,不必要或多餘的;患者意識到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擺脫,但又無能爲力,因而非常苦惱。強迫動作是反複出現的刻闆行爲或儀式動作,是患者屈從于強迫觀念,爲求減輕内心焦慮的結果。
強迫症的本質:
強迫症,是當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現象當做不正常的東西而極力擺脫并産生強烈的痛苦的心理沖突。并進入惡性循環。
簡單的說:強迫症=正常的心理現象+擺脫。
強迫症的治愈=放棄“擺脫”=接納正常的心理現象=爲所當爲。
禅宗有個故事恰好在說明這個問題:
禅宗五祖考量弟子們的才智,就讓他們各自學一首。大弟子說:身是菩提樹,心爲明鏡台,勤勤常拂拭,莫使惹塵埃。五祖不以爲然。後來的六祖慧能說:菩提本無樹,心非明鏡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五祖深以爲然,便将衣缽傳給慧能。其中大弟子所要表達的含義是:心靈是神聖的,不可有絲毫的私心雜念,要時時刻刻地“鬥私批修”。慧能的意思是:大腦的功能不是理想的東西,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爲轉移。它所能想的,能感受到的都是正常的反應,有些是痛苦的,但絕不能像塵埃那樣去掃撣。企圖去掃的結果必然是失望以及絕望。
大弟子的作爲恰好是神經症、強迫症的産生條件。慧能的作爲才是正常人或治療強迫症的條件。
正常人從不爲睡眠做任何努力,隻是處于習慣卧床而已; 失眠症患者天天爲睡好覺,想方法設法去陷入惡性循環。
強迫症治療的着眼點應放在體驗上,而非說理上。即去做,去指導他做。通過做完成體驗,通過體驗達到領悟。體驗後的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神經症的治療靠直接經驗而非間接經驗。
有一位女士終日惶恐不安,她的煩惱是自己頭腦中總有企圖的念頭,害怕這種念頭真的會産生的聯想并伴随着極端的恐懼和痛苦。此女士所患疾病叫強迫症,又稱強迫性神經症。在強迫症中還有強迫。比如反複洗手、反複核對檢查、反複詢問等。
強迫症與一般的煩惱的區别在于:煩惱僅僅是單純的煩惱,而強迫症則是企圖消除根本不可消除的煩惱而産生更大的煩惱。也就是說強迫症是雙重的煩惱。
長期以來一緻認爲強迫症治療困難,60年代前,強迫症預後不良,直到1966年Meyer報告2例強迫症用行爲治療取得成功,情況才開始改變,1971年Rachamn創造一種治療方法,稱爲”暴露結合應答預防法”(Exposure with response prevention),成爲強迫症的有效治療方法,據Foa等(1985)的資料采用這種方法治療200多例強迫症,65--75%得到好轉,随訪時保持良好。
一、強迫症的一般問題臨床上,将強迫症分爲兩類,即強迫觀念爲主無明顯強迫行爲和伴有顯強迫行爲者。強迫觀念爲主者包括強迫想法,想象和沖動;強迫行爲指重複出現的儀式動作。但是這種簡單的分類方法并不适合心理治療。
二、強迫症的心理模型
1.強迫想法和焦慮有關。
2.強迫行爲(外顯的或隐匿的)是随意行爲,旨在減輕焦慮和不适。但焦慮減輕導緻強迫被強化。
3.爲了防止發生強迫想法和焦慮,症人常有回避行爲,但回避行爲阻止了對焦慮想法和暴露。根據上述心理模型。治療策略應當是促進症人對恐懼刺激的暴露,同時又鼓勵他們會議上暴露的儀式和認知回避而不易發現,這就需要醫生進行全面細緻的檢驗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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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決定适合心理治療的對象1.強迫症是原發還是繼發?繼發于抑郁症者,應着重治療抑郁症,繼發于精神症者,就彩精神病藥。如繼發于器質性疾病者,治療其原發疾病。2.病人是不願意參與治療?不願意主動參與心理治療者,難以收效,不應實施。
四、行爲分析要進行詳細分析,詢問問題的認知,儀式行爲,回避行爲,情緒和生理等各個方面。對每個問題的發生發展過程,包括素質,促發因素和維持症狀的因素等得深入的了解,确定于預的具體目标。
五、治療原理的說明在醫師對問題有了實質性了解之後,您患了強迫症,在同病人讨論時可引入治療原理的說明。
六、暴露結合應答預防的步驟
1.仔細考慮對一切以往回避的情境進行暴露。
2.對恐懼刺激和想法的暴露進行指導。
3.儀式動作和回避行爲,即反應預防。暴露的實施和反應預防的細節都要考慮并和病人事先讨論,示範,自我練習都可采用以促進治療實施。
七、無外顯強迫行爲和強迫症的治療方法治療更困難一些,基本原理相似,隻是精神儀式和認知回避不易認識,也更維幹預,治療方法的兩種,其一稱爲”習慣化訓練”,另一種稱爲”思維停止法”,這兩種方法實施時還有很多具體細節要注意考慮。
八、強迫症藥物治療近10年來研究證明,有一小組抗抑郁藥對強迫症有效,如氯丙咪嗪和多慮平,但這類藥因副作用較大,已日趨淘汰。近年發現百憂解a等選擇性5羟色胺回收抑制劑有抗強迫作用,且副作用很小。雖然強迫伴抑郁症狀者被認爲最爲适合藥物治療,但療效并不限于有抑郁的強迫病人,大約50%的強迫症對藥物治療有效,藥物治療應視爲整體幹預的一個成分,和心理治療(包括認知行爲治療)結合起來,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治療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