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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的詳細介紹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9-05 13:38:30

關鍵詞:強迫症常識,強迫症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爲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症。以有意識的自我強迫與有意識的自我反強迫同時存在爲特征,患者明知強迫症狀的持續存在毫無意義且不合理,卻不能克制的反複出現,愈是企圖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緊張和痛苦。病程遷延者可以儀式性動作爲主要表現,雖精神痛苦顯著緩解,但其社會功能已嚴重受損。

  國外報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爲0.05~1%,占精神科病人總數的0.1~2%。國内流行學調查的本症時點患病率爲0.3‰。通常于青壯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無顯著性差别。

  [病因與發病機理]

  病因未明,遺傳因素、強迫性性格特征及心理社會因素均在強迫症發病中起作用。

  一、遺傳因素:患者近親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爲5~7%。雙生子調查結果也支持強迫症與遺傳有關。

  二、性格特征:1/3強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強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強迫性人格特點。其特征爲拘謹、猶豫、節儉、謹慎細心、過份注意細節、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過于刻闆和缺乏靈活性等。

  三、精神因素:上海調查資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長期思想緊張、焦慮不安的社會心理因素或帶來沉重精神打擊的意外事故均是強迫症的誘發因素。

  在強迫症的發生中,社會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視的緻病因素之一。當軀體健康不佳或長期心身疲勞時,均可促進具有強迫性格者出現強迫症。關于發病機理也有不同解釋;巴甫洛夫學派認爲在強烈情感體驗影響下,大腦皮質興奮或抑制過程過度緊張或相互沖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興奮竈,是強迫觀念的病理生理基礎。心理動力學派認爲強迫症狀來源于被壓抑的攻擊性沖動或“望”。有人用學習理論解釋強迫觀念是激發焦慮的刺激和該觀念間建立條件聯系的結果。關于扣帶回活動過度可能與強迫症的發生有關的說法,尚缺少扣帶回的結構或功能改變的直接證據。

  [臨床表現]

  症狀多種多樣,既可爲某一症狀單獨出現,也可爲數種症狀同時存在。在一段時間内症狀内容可相對的固定,随着時間的推移,症狀内容可不斷改變。

  一、強迫觀念

  即某種聯想、觀念、回憶或疑慮等頑固地反複出現,難以控制。

  (一)強迫聯想:反複回憶一系列不幸事件會發生,雖明知不可能,卻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緒緊張和恐懼。

  (二)強迫回憶:反複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雖明知無任何意義,卻不能克制,非反複回憶不可。

  (三)強迫疑慮:對自己的行動是否正确,産生不必要的疑慮,要反複核實。如出門後疑慮門窗是否确實關好,反複數次回去檢查。不然則感焦慮不安。

  (四)強迫性窮思竭慮:對自然現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進行反複思考,明知毫無意義,卻不能克制,如反複思考:“房子爲什麽朝南而不朝北。”

  (五)強迫對立思維:兩種對立的詞句或概念反複在腦中相繼出現,而感到苦惱和緊張,如想到“擁護”,立即出現“反對”;說到“好人”時即想到“壞蛋”等。

  二、強迫動作:

  (一)強迫洗滌:反複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總擺脫不了“感到髒”,明知已洗幹淨,卻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強迫檢查:通常與強迫疑慮同時出現。患者對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複檢查,如反複檢查已鎖好的門窗,反複核對已寫好的賬單,信件或文稿等。

  (三)強迫計數:不可控制地數台階、電線杆,做一定次數的某個動作,否則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數起。

  (四)強迫儀式動作:在日常活動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動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脫衣鞋并按固定的規律放置,否則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脫。

  三、強迫意向:在某種場合下,患者出現一種明知與當時情況相違背的念頭,卻不能控制這種意向的出現,十分苦惱。如母親抱小孩走到河邊時,突然産生将小孩扔到河裏去的想法,雖未發生相應的行動,但患者卻十分緊張、恐懼。

  [病程和預後]

  一般起病緩慢,病程較長,症狀可持續多年或時輕時重。病前性格特征明顯、發病年齡較早和病程較長者,預後欠佳。随年齡增長,症狀逐步減輕;病前有較明顯精神因素、強迫性性格特征不顯著、病程;較短、無陽性家族史者的症狀也有可能自發緩解。

  [診斷依據與鑒别診斷]

  一、不可控制的反複出現某種觀念、動作或意向,伴有焦慮和痛苦的情緒體驗。

  二、患者明知這些症狀不合理、不必要、卻難以擺脫,迫切要求治療。

  三、患者的工作,學習效率明顯下降,對日常生活也産生不良影響。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診斷。病程可長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個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腦器質性疾病伴發的強迫症狀。

  [鑒别診斷]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強迫症表現,但内容逐漸變得荒謬不可理解、無焦慮、痛苦等相應的情緒反應;自知力差,不積極要求治療或否認有病而拒絕治療;随着病程發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狀逐漸顯露。

  二、抑郁症:強迫症患者因疾病纏身、久治不愈、可産生抑郁情緒,甚至出現消極觀念,但從無自殺行爲,與抑郁症的對外界缺乏興趣、思維遲鈍、行爲緩慢及情緒低落有别。

  三、颞葉癫痫:偶可出現強迫觀念和行爲,呈發作性,并有其它颞葉癫痫的症狀,腦電圖、腦電地形圖等檢查可助鑒别。

  [治療]

  一、精神治療:以支持性心理治療爲主,對強迫動作可進行行爲治療,以反應阻抑法的療效較佳。

  二、藥物治療:抗焦慮藥可減輕焦慮,有助于心理治療與行爲治療的進行,但對強迫症的精神病理現象無多大治療效果,但氯羟安定對部份患者的強迫症狀有較好的療效。抗抑郁藥已用于治療本症,三環類抗抑郁藥,特别是氯丙咪嗪的療效方法爲佳,有将其列爲抗強迫藥的傾向;多慮平、丙咪嗪、阿米替林也有一定療效。部份患者的強迫症狀對舒必利等抗精神病藥有較好反應。

  三、其它:電抽搐治療适用于強迫觀念強烈,并伴有濃厚消極情緒者,對症狀頑固、久治無效,極端痛苦的患者,可試用精神外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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