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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的病因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9-05-04 13:53:26

關鍵詞:強迫症常識,強迫症

      目前對強迫症的病因尚不明确,一般認爲有以下幾種因素。

      1.5-羟色胺的變化 根據使用、帕羅西汀等具有抑制5-羟色胺(5-HT)回吸收作用的藥物對強迫症有良好的效果;而缺乏抑制5-HT回吸收作用的其他三環類抗抑郁劑如阿米替林、丙咪嗪等對強迫症治療效果不佳的事實,提出強迫症的産生與5-HT的代謝異常,特别是中樞5-HT代謝異常有關。

      2.遺傳因素 家系調查的結果表明,在強迫症病人的一級親屬中,焦慮障礙的發病危險率顯著高于對照組的一級親屬,但他們患強迫症的危險率并不高于對照組。如果把病人一級親屬中有強迫症狀但未達到強迫症診斷标準的病例計算在内,則病人組的父母有強迫症狀的危險率顯著高于對照組的父母。因此提示:部分強迫症可能與遺傳有關。

      3.神經病理學改變 一些臨床證據顯示,強迫症的發病可能與選擇性基底節功能失調有關。例如:與基底節功能障礙密切相關的多動穢語綜合征,15%~18%的病人有強迫症狀,遠遠高于一般居民強迫症的患病率。腦CT檢查在部分病人中亦可見到雙側尾狀核體積縮小;正電子發射腦掃描發現病人雙側尾狀核和眶額皮層外側代謝率升高;基底節部位的5-HT2受體和5-HT的含量較高。

      4.素質因素 人格特征與本病的發生有明顯關系。26%的病人具有一定程度的強迫人格特征。但不少強迫性神經症病人并無強迫人格特征,而某些具有強迫人格特征的人,并不一定患強迫性神經症。 強迫人格的形成除與家族遺傳史有關系外,家庭教育和社會環境影響也有着重要作用。部分病人早年生活史中曾接受過嚴格古闆的家庭教育,被要求遵守較高的道德标準或政治、宗教信仰。要求過高,吹毛求疵,指責過多,或經常擔驚受怕,這樣的家庭教育方式,可形成病人膽小、害羞、拘謹、優柔寡斷、多慮、固執、怕批評,務求一絲不苟,事前反複推敲,事後易追悔自責的個性。在與往中過分嚴肅、古闆、固執,缺乏靈活性,稍一破壞此種動力模式,則焦慮不安。與周圍人格格不入,郁郁,家庭氣氛缺乏生氣,常處于不安、不滿足或無安全感的苦惱之中。有些病人的父母即具有強迫性格,如過分的愛清潔、怕髒等,對病人也起着潛移默化的影響。

      5.社會心理因素 當在強烈的情感體驗下,大腦皮質興奮或抑制過程過度緊張,或相互沖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興奮竈。親人亡故、意外事故、嚴重的經濟危機等重大的負事件,均可給病人思想上帶來沉重的打擊,表現緊張、痛苦、焦慮、恐懼和明顯的不安全感,嚴重者出現強迫症狀。這種突然出現的強烈精神創傷引起的強迫症狀,多爲單一的,與精神創傷内容有直接聯系。病人一觸及類似情境,即可出現明顯的焦慮抑郁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症狀。随着時過境遷,陽性刺激不再被強化,并逐漸消退,強迫症狀可消失。 工作壓力大、生活環境的改變、人際關系緊張、家庭生活不和睦等,都可造成長期的思想緊張,情緒焦慮不安,便逐漸出現一些強迫症狀。其表現形式與所面臨的社會心理因素有一定聯系,可具有保護性回避反應性質。随處境的改善,或适應能力的增強,症狀可逐步緩解。 此外,一些人可在強迫性格的基礎上,逐漸出現強迫症狀。特别是當進入青春期,生理發育上的明顯變化,在與社會交往日益密切過程中的不适應,均可能導緻強迫症狀的出現。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