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治療藥物有哪些不良反應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10 13:12:57
關鍵詞:肺癌治療,化學治療
由于目前的化學治療藥物尚不能做到隻對抗腫瘤細胞,而不損傷機體正常組織細胞,所以化學治療藥物在一般治療劑量時就可對機體産生毒性,這些不良反應有以下幾種。
(1)局部反應:在注射時如藥物不慎漏至皮下可造成局部劇烈疼痛和紅腫,另外某些藥物對血管内膜的刺激較大,可引起靜脈炎。一般發生這種情況時,可即刻采用2%利多卡因或甲磺酸酚酚拉明(立其丁)進行局部稀釋和封閉,并以金黃散外敷,大部分可恢複。
(2)全身反應
1)骨髓抑制:爲最常見和最嚴重的不良反應,一般發生于化學治療藥物應用後的8-12日。主要表現爲白細胞、血小闆甚至紅細胞暫時性下降,多見于反複化學治療的複治病人和大劑量化學治療者。可用集落細胞刺激因子,每日75微克,連續7-10日。病人應加強營養,防止感染。對嚴重骨髓抑制的病人,除上述措施外,可住入層流室,同時輸新鮮血液,預防性應用抗生素,以度過這一危險期。
2)消化道反應:爲比較常見的反應,多爲惡心、嘔吐,尤以順鉑應用時較爲明顯,一般于注射藥物結束當時或結束後數日内出現惡心、嘔吐、腹瀉、便秘、食欲減退等,一些止吐藥物能有效防止或減輕上述症狀。
3)其他:某些藥物除以上不良反應外,尚對于某個髒器有特定不良反應。如順鉑有明顯的腎髒毒性,故須增加輸液量,病人宜多飲水,并用利尿劑加快藥物排出;環磷酰胺可緻出血性膀胱炎,多柔比星(阿黴素)和表柔比星(表阿黴素)對心肌有累積毒性作用,可引起心肌變性,導緻心肌病;博來黴素可引起肺纖維化,影響肺功能;泰素則多見變應性反應和低血壓症。故以上藥物均必須在醫師指導下應用。脫發亦爲化學治療藥物較爲明顯的不良反應,停止用藥後多能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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