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化學治療有效的病人,爲什麽有時還需作手術或放射治療?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10 13:26:30
關鍵詞:肺癌治療,化學治療
随着較多的新抗癌藥物的問世,以及一些新的化學治療輔助藥的應用,大大提高了化學治療的療效,減輕了化學治療的不良反應。但總的來說,化學治療不能完全消滅腫瘤細胞,且緩解期短,全身不良反應較大,使病人不能長期耐受化學治療,并易複發。近幾年來,國内外衆多研究證實多方法綜合治療的療效較單一方法爲優。放射、手術治療主要針對腫瘤局部,藥物治療則爲全身治療,既對局部腫瘤起作用,又可抑制轉移癌。對局部侵犯較廣的中晚期肺癌,經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後,大部分病竈能縮小、好轉,爲病人争取手術創造性條件。對于一些晚期肺癌病人如存在骨轉移、腦轉移,在化學治療控制肺部原發竈後,給予局部放射治療可減輕症狀,防止疼痛、骨折、顱内高壓。惡性程度高、預後差的小細胞肺癌,在臨床确診時已有較大比例伴有胸内局部淋巴結轉移,化學治療作爲全身治療,常可取得部分或全部緩解。但常由于療效不能持久,局部複發率尚有25%-50%,以及病人對化學治療藥物耐受力差,産生耐藥性等不利因素,故常先進行2個療程的化學治療,控制肺部原發竈,獲得部分療效後再行手術切除肺部病竈及胸内轉移的淋巴結。手術後化學治療可以消除在手術時從傷口進入血循環的腫瘤細胞,以減少局部複發及血行轉移的機會。實踐證明不少病人采用多方法治療如化學治療、手術、再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後已獲長期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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