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治愈的“金标準”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15 14:05:17
關鍵詞:乙肝症狀
急性肝炎出院标準 臨床治愈應具備以下各條件:
(1)隔離期滿(乙、丙、丁、庚不作此要求);
(2)主要症狀消失;
(3)肝脾恢複正常或明顯回縮,肝區無明顯壓痛或叩痛;
(4)肝功能檢查恢複正常。
基本治愈标準 符合出院标準,随訪半年無異常改變(乙型肝炎病人要求HBsAg陰轉)。
治愈标準 臨床治愈各項标準随訪1年無異常改變(乙型肝炎病人HBsAg陰轉)。
慢遷肝治愈标準 除隔離期外,同急性肝炎。
慢活肝好轉标準
(1)主要症狀消失;
(2)肝脾腫大穩定不變,且無明顯壓痛及叩痛;
(3)肝功能檢查正常或輕微異常;
(4)病毒複制标志消失。
基本治愈标準
(1)自覺症狀消失;
(2)肝髒腫大穩定不變或縮小,無叩痛及壓痛;
(3)肝功能檢查正常;
(4)雖HBsAg陽性而病毒複制标志消失;
(5)以上各項保持穩定1年以上。
治愈标準 同基本治愈标準,觀察兩年以上,乙型肝炎病人HBsAg陰性,病情持續穩定并能勝任正常工作。
(本文來源: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