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診斷标準揭密
http://zhuanti.# 2008-08-07 10:25:27
關鍵詞:愛滋病診斷治療
從艾滋病發現以來,一直沿用HIV感染者與病人嚴格分開的診斷标準,直到出現消瘦綜合征和機會感染,才診斷爲艾滋病。
(l)HIV感染者:受檢血清經初篩試驗,如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免疫酶法或間接免疫熒光試驗等檢查陽性者,再經确診試驗如蛋白印迹法等複核确診者。
(2)确診病例:①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又具有下述任一項者,可爲實驗确診艾滋病人。A.近期内(3—6個月)體重減輕10%以上,且持續發熱達38℃1個月以上;B.近期内(3—6個月)體重減輕10%以上,且持續腹瀉(每日達3—5次)1個月以上;C.卡氏肺囊蟲肺炎;D.卡波西肉瘤;E.伴有明顯的真菌或其他條件緻病菌感染。②若抗體陽性者體重減輕、發熱和腹瀉症狀接近上述第1項标準,且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時,可爲實驗确診艾滋病病人。A.CD4/CD:(I4/I5)淋巴細胞計數比值<1,CD4細胞計數下降;B.全身淋巴結腫大;C.伴有明顯的中樞神經系統占位性病變的症狀和體征,出現癡呆、辨别能力喪失或運動神經功能障礙。
從艾滋病發現以來,一直沿用HIV感染者與病人嚴格分開的診斷标準,直到出現消瘦綜合征和機會感染,才診斷爲艾滋病。實際上到這時免疫功能已缺陷嚴重,才開始治療是不易恢複的。1993年美國把CD4T淋巴細胞少于200/微升,雖無臨床症狀,均列爲艾滋病。這樣,能在出現症狀前l一2年就開始了治療和預防。最後,有的專家認爲還不夠,建議把艾滋病改爲進展的HIV病,這樣對治療和預防更有積極的意義。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