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乙肝病毒 是醫學還是社會學問題?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9-08-12 13:05:11
就在不久之前,衛生部拟出台**,要求各體檢中心把常規體檢表中的乙肝檢測項目全部取消。對此,衛生部辦公廳主任鄧海華接受采訪時說,衛生部是否收到了相關專家的這項**建議,還有待查實,“這隻是專家的觀點,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見。”
這一新聞近日頗引人關注,但奇怪的是,一邊是“專家意見”的侃侃而談,一邊是“官方意見”的變相否定,惟獨不見乙肝患者的聲音表達,不見有關部門對民意的回應。
當然,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是一個充滿了尴尬的信息,“先喜後悲”的表情是可以想見的事實。就筆者的認識,即使官方肯定了專家的意見,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也并非是可以立刻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因爲在我們的這個社會中,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來就不僅僅是作爲一個醫學問題而存在的,從一定意義上說,與其說針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争議是個醫學問題,還不如說是個社會學問題,更直接地說,就是一個與社會歧視相關的問題。
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失語狀态,或許才是更可怕的地方。當一個群體的命運僅僅與專家意見相關,與官方意見相關,而不是與該群體的呼聲和處境相關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想象,這決不是一個簡單的醫學問題。由此,筆者以爲,深入梳理隐藏在對于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社會歧視,恐怕才是當下的一個更重要的命題。
也就是說,如果僅僅糾纏于“官意”“專家意見”的分歧,意義并不大,甚至是一個話語陷阱。消除附着在乙肝病毒攜帶者身上的群體性偏見才是整個社會應該努力的方向,而惟有偏見的消除和制度規定的共同發力,才有可能達到理想的彼岸。
如果在醫學上大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能被确認爲健康的話,那麽我們就無權通過某些規範性文件來公開宣揚歧視,否則,這不僅侵犯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平等權,還侵犯了他們的人身權利。群體性偏見不是天生的,是後天形成的。醫學社會學認爲,當某一種病症使其者不能自主地、廣泛地被隔離或半隔離于正常社會行爲之外,并引起多種形式的社會連鎖反應,那麽,它就必須從社會角度去判斷。
應該承認,作爲一個由醫學問題衍化而來的社會問題,乙肝所引起的讨論已更大範圍地擴散到制度層面,這裏就不再是社會中個體與個體的互動、優勢群體和劣勢群體的互動,而轉化爲政府、組織與攜帶者群體的互動。如果說,在前一種互動中所發生的是直接的偏見和歧視,那麽,後一種互動就是間接的,它是通過對于一項制度或規定的制定和依賴來實施的。正因爲如此,衛生部相關人士的表态可說是缺乏互動的表現。
乙肝病毒攜帶者既不構成道德上的弱點,也不是法律上的犯罪,它隻是一種潛在的病理性缺陷。本來,這樣一種疾病本身并不值得讨論,但當它由于附着于個體身上,并成爲了共同具有這種缺陷的所有個體的群體性标簽時,它在社會中就被異化了,給它的載體帶來了生存困境。因此,跳出争論的話語陷阱,也聽聽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聲音,進而消除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群體性偏見,在筆者看來,應當是不可缺少的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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