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終身服藥嗎?
https://daz120.org2009-10-10 10:10:20 來源:大眾健康網
如果精神症狀已經消除,原則是使用最小的有效維持劑量來預防疾病複發,以保持在最佳狀态。
急性發病如治療及時,精神症狀完全緩解,無情緒波動者,服用維持劑量的藥物邊疆1~2年;對于病情反複波動,發作2次者,建議維持用藥3~5年;久治不愈或發作3次以上者,宜長期藥,比較好在醫師指導下服藥。
一提到電療,大家的腦海就會浮現出影片中精神病患者被捆到電 椅上,醫生用電電擊他們的恐怖場景。也難怪,電療曾一度被視爲一 種野蠻的療法,原因就在于其會誘發抽搐大發作,并且有時是在違背 患者意願的情況下采用的[[編輯推薦:精神分裂症 電療已不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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