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性粉塵危害與塵肺病危害控制
https://daz120.org2009-10-13 10:50:31 來源:大眾健康網
摘要:又可稱做不可吸入粉塵,一般認爲,空氣動力學直徑大于15μm的粒子被吸入呼吸道的機會非常少,因此稱爲非吸入性粉塵。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15μm的粒子可以吸入呼吸道,進入胸腔範圍,因而稱爲可吸入粉塵或胸腔性粉塵。醫學上的可吸入粉塵則具體指可吸入而且不再呼出的粉塵,它包括沉積在鼻、咽、喉頭、氣管和支氣管及呼吸道深部的所有粉塵。
1. 塵肺病危害因素
生産性粉塵就是特指在生産過程中形成的,并能長時間漂浮在空氣中的固體顆粒。随着工業生産規模的不斷擴大,生産性粉塵的種類和數量也不斷增多,同時,許多生産性粉塵在形成之後,表面往往還能吸附其他的氣态或液态有害物質,成爲其他有害物質的載體。生産性粉塵是污染作業環境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嚴重危害着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①非吸入性粉塵。又可稱做不可吸入粉塵,一般認爲,空氣動力學直徑大于15μm的粒子被吸入呼吸道的機會非常少,因此稱爲非吸入性粉塵。
②可吸入粉塵。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15μm的粒子可以吸入呼吸道,進入胸腔範圍,因而稱爲可吸入粉塵或胸腔性粉塵。其中,空氣動力學直徑爲10~15μm的粒子主要沉積在上呼吸道。醫學上的可吸入粉塵則具體指可吸入而且不再呼出的粉塵,它包括沉積在鼻、咽、喉頭、氣管和支氣管及呼吸道深部的所有粉塵。
③呼吸性粉塵。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5μm以下的粒子可到達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區,進入氣體交換的區域,稱之爲呼吸性粉塵。呼吸性粉塵在醫學上是指能夠達到并且沉積在呼吸性細支氣管和肺泡的那一部分粉塵。
2.工作場所粉塵控制标準
自1986年以來,爲加強粉塵監測的科學管理,國家前後頒發了《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GB5748-85)和《生産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5817-86),這對指導實際監測工作,正确地、科學地評價作業場所的粉塵危害程度,起到重要作用。國家衛生部頒布的GBZ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将分散公布的50餘種粉塵容許濃度彙于一表之中,統一用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和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PC-STEL)代替了原來的最高容許濃度(MAC),這是一項重大改革。
衛生部頒布的GBZ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礦山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容許濃度。
塵肺病人肺灌洗後原則上不能再接塵,如肺灌洗後再接塵,應在3~5年後再次灌洗,以去除肺内殘留粉塵,鞏固療效[[編輯推薦:肺灌洗術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