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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粉塵作業的工作場所有哪些職業衛生要求?

https://daz120.org2009-10-13 10:24:33 來源:大眾健康網

關鍵字:塵肺 職業病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粉塵作業的工作場所有如下職業衛生要求:
  ⑴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标準;

  ⑵有相适應的粉塵防護設施;

  ⑶工作場所生産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⑷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和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⑸工作場所的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塵肺病人肺灌洗後原則上不能再接塵,如肺灌洗後再接塵,應在3~5年後再次灌洗,以去除肺内殘留粉塵,鞏固療效[[編輯推薦:肺灌洗術後注意事項]]
本文來源:大眾健康網 編輯: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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