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B超 記得别超過3次
https://daz120.org 2008-07-21 14:44:09
關鍵詞:孕産期保健
早期,除了婦科的常規檢查之外,應通過B超确定宮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宮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回聲,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就可以診斷子。所以一般提倡于早期通過做B超明确是否是宮内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
中期,大約在閉經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有無畸形和生長發育是否正常。因爲如果這時發現不正常,在閉經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較适宜的。
晚期,即閉經36周以後,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盤的功能。羊水過多或過少,以及胎盤鈣化或功能不良,都不應再繼續妊娠。必要時需進行剖腹産。
可見,在整個期間,早、中、晚期各進行一次B超檢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對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爲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醫院反複進行B超檢查。這對母嬰均不利。
國外已經有資料證明B超對有損害。北京一位專家選擇7~8周并準備做人流的婦女,按其做B超檢查時間長短分爲1分鍾、3分鍾、10分鍾3個組進行對照觀察。結果發現,做B超檢查之前,這些體内的胚胎發育都很好;而做了B超檢查以後,除1分鍾的5例無變化外,其餘的胚胎的絨毛發生了變形,表現細胞排列紊亂,細胞内出現泡狀結構,進一步的發展還可使畸形或發生流産。很明顯,B超對胚胎照射的時間越長造成的不良影響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過3次。
(本文來源: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