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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和過度成熟

https://daz120.org 2008-11-05 15:05:33

關鍵詞: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是指妊娠超過42周.過度成熟是一種表現爲胎盤功能衰退危及胎兒的綜合征,它不常見,發生于妊娠42周後。

  由于預産期的推算易發生錯誤,因此過期妊娠的診斷可能不肯定.如果婦女的月經周期在35天以上,則可能晚于預産期生産,而實際上胎兒才真正足月。

  過度成熟的體征表現爲妊娠42周以後子宮體縮小,胎動減少.羊膜穿刺發現黃色羊水可确診,這是胎糞污染造成的.而過期妊娠通常可出現羊水明顯減少,導緻羊膜穿刺困難。

  過期妊娠可給予期待治療,隻要不出現胎兒過度成熟.妊娠超過42周後,應行無激惹試驗(NST),羊水指數評價或宮縮激惹試驗(CST)來了解胎兒的情況.部分醫生建議從41周起就應進行這些檢查,還包括生物物理評分即羊水量,胎動,胎兒呼吸樣運動,胎心音.如果檢查結果異常,必須終止妊娠.若此時宮頸仍未成熟,可行剖宮産。有關過度成熟的問題将在第260節中讨論。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