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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了解弱視複發的原因

https://daz120.org2009-03-31 17:41:58 來源:大眾健康網

關鍵字:弱視 弱視複發

  弱視在基本治愈後,如果在近期内過早結束治療,會引起視力下降,弱視複發。因此,對這類患者後期監測是十分重要的。爲了解影響弱視遠期療效因素,專家對120例弱視基本治愈者經過觀察分析如下。

  對象與方法

  對象 2000年8月~2004年8月在眼科視光中心、斜視弱視門診診治并堅持随訪觀察、登記資料的弱視患者120例(218眼),男73例(60.83%),女47例(39.17%),年齡3~13歲,平均6.3歲。所有弱視患者在經過1~5年治療,視力達到1.0以上,定期在門診複查視力。

  方法

  對初診患者均按常規做以下檢查:用“E”字視力表、測遠視力、查眼位、眼球前段、後段,排除器質性病變。1%阿托品或複方托品酰胺眼藥水滴眼後散瞳驗光、配戴矯正眼鏡,根據年齡、單眼或雙眼弱視、屈光的性質、注視性質、弱視程度進行做單眼遮蓋或雙眼交替遮蓋,并結合做精細手工作業如穿針、穿珠及描畫等目力訓練并加用紅光閃爍治療儀或增視能等綜合性進行治療。定期複查,住本市内的1個月來複查1次,住外地的2~3個月複查視力和眼位1次、6個月驗光調整眼鏡。

   結果

  按照1996年7月中華眼科學會全國兒童弱視、斜視防治學組制定的标準,分類及程度:基本治愈指矯正視力提高至0.9以上,治愈經過3年的随訪,視力仍保持正常者。

  弱視的分類

  (1)斜視性弱視;(2)屈光不正性弱視;(3)屈光參差性弱視;(4)形覺剝奪性弱視;(5)其他弱視

  觀察結果:

  複查人數120例,男73例(60.83%),女47例(39.17%),218眼,輕度弱視73眼(33.49%),中度弱視116眼(53.21%),重度弱視29眼(13.30%)。

  本組中弱視的分類:屈光不正性弱視102眼(46.79%),斜視性弱視68眼(31.19%),屈光參差性弱視48眼(22.02%)。年齡<6歲者98眼(44.95%),7~10歲者85眼(38.99%),11~13歲者35眼(16.06%)。治療視力達1.0以後即時改變停止做遮蓋和精細輔助訓練,少戴或者不戴眼鏡,定期來門診複查。在來複診的患者中,發現有視力減退現象,經散瞳驗光矯正視力,218眼中有視力減退49眼(22.48%)。

  視力下降的時間爲:在停止治療1個月後視力下降,弱視複發有9眼(18.37%);2個月19眼(38.78%),3個月12眼(24.49%),6個月9眼(18.37%)。

  弱視類型與弱視複發的關系

  屈光不正性弱視102眼中視力下降>2行27眼(12.39%);斜視性弱視68眼,視力下降>2行的14眼(6.42%);屈光參差性弱視48眼中視力下降>2行8眼。

  弱視程度與弱視複發的關系

  輕度弱視73眼中複發19眼(8.72%),中度弱視116眼複發21眼(9.63%),重度弱視29眼中複發9眼(4.13%)。

  年齡與弱視複發的關系

  <6歲者98眼中,複發23眼(10.55%),7~10歲85眼中複發16眼(7.34%),11~13歲35眼中複發10眼(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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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大眾健康網 編輯: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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