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瘤治療知一二
https://daz120.org 2008-06-24 12:57:14
關鍵詞:骨癌用藥
骨肉瘤之治療強調早期綜合治療,以手術和化療爲主。主要行綜合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療等。
(一)治療原則:
1、骨肉瘤之治療強調早期綜合治療,以手術和化療爲主。若診斷明确尚無肺轉移,應施行高位截肢術或關節離斷術,随後化療。
2、合并單一肺轉移源者可同時施行截肢術和肺轉移源切除術。
3、放射治療對骨肉瘤不敏感,僅用于手術前、後之輔助治療,或腫瘤不能切除或肺轉移時應用。
(二)用藥原則:
1、骨肉瘤主要行綜合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療等。
2、自70年代以來,盛行大劑量化療,應用于術前和術後,使骨肉瘤的治愈率大大提高,五年生存率可超過50%。
3、化療常用于以下一些情況:
(1)作爲手術的輔助療法;
(2)某些部位無法作根治性手術;
(3)作爲晚期的姑息療法;
(4)病人拒絕手術。常用的化療藥物主張二種以上的聯合用藥,并注意保證尿量多和堿化尿液,以減輕腎髒之毒性反應。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