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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上治療肺結核的藥物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09 13:32:48

關鍵詞:肺結核治療,肺結核

  肺結核是由結核杆菌引起的一種肺部傳染病,可通過空氣傳播。近幾十年來,人們發現了許多對有效的藥物,隻要合理用藥,絕大多數病人都可治愈。

  目前臨床上常用的治療藥物有:異煙肼(H)0。3克/日,利福平(R)0。45~0。60克/日,吡嗪酰胺(Z)1。5克/日,鏈黴素(S)0。75~1。0克/日,乙胺丁醇(E)1。5克/日等。應用較多的聯合治療方案是ZS(E)HRZ/4HR,意思是開始治療的前兩個月,采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黴素(或乙胺丁醇)4種強有力藥物聯合治療,醫學上稱之爲強化期。後4個月繼續應用異煙肼、利福平,每日1次,醫學上稱之爲鞏固期。對少數病變嚴重者,鞏固期可以适當延長。丁胺卡那黴素、氧氟沙星(奧複星)、左旋氧氟沙星(可樂必妥)等具有中等強度的抗結核作用,對常用藥物已耐藥的病人,可考慮選用。

  合理治療,是指對活動性病人堅持早期、聯合、适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早期竈處于滲出階段,或有壞死、空洞,早期用藥可發揮重大殺菌或抑菌作用。單用一種藥物治療,結核菌易産生耐藥性,故提倡聯合用藥。用藥劑量要适當,藥量不足,病竈内藥物達不到有效濃度,難以徹底殺滅細菌。濫用藥物或藥量過大,不但造成浪費,且易産生毒副作用。另外,在治療過程中,尤應重視規律全程用藥,避免遺漏或中斷。療程不足,治療不徹底,增加複發率。

  抗結核藥物也有一些毒性,其中比較重要的是肝毒性,表現爲血清轉氨酶、膽紅素升高等,部分病人甚至不得不中止治療或調整用藥方案。因此,在治療過程中定期複查肝功能是必要的。肝泰樂等是傳統的保肝藥物,可在應用抗結核藥物的同時使用。近有文獻報道,甘草酸二铵對抗結核藥引起的肝損傷有明顯保護作用,其作用優于肝泰樂。合理用藥,注意防治抗結核藥的毒副作用,一般可使病人痰菌陰轉率達到95%以上,停藥後5年複發率低于2%。

  近年來,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均呈上升趨勢,原因之一就是部分病人未采用恰當的聯合用藥方案,或用藥斷斷續續等。爲此,1997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在全球範圍内推廣DOTS行動方案,意爲“在醫務人員(或家屬)督導/直視下短程化療”,我國也已開始采用,此舉可望提高的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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