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适應症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8-27 16:36:24
肝移植适應症
原則上,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内外科方法無法治愈,預計在短期内(6-12個月)無法避免死亡者均是肝移植适應症。起初肝移植僅僅是一個挽救生命的過程,而現在,随着外科技術的不斷發展、新型強力免疫抑制劑的應用和臨床經驗的積累,肝移植圍手術期并發症和死亡率顯著下降,術後存活率和存活時間不斷提高。因此,肝髒病變所産生的症狀導緻患者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時,也成爲肝移植的主要适應症之一。迄今爲止,據不完全統計肝移植已被成功用于60多種肝髒疾病的治療,依據疾病的性質,可概括分爲:終末期肝硬化疾病、肝髒惡性疾病、先天性代謝性疾病和急性或亞急性肝功能衰竭。
在肝移植的最初階段,肝髒惡性腫瘤如肝細胞性肝癌和膽管細胞癌等,是肝移植的主要适應症之一,約占所有肝移植病例的1/3-2/3。但術後極高的複發率導緻很低的長期存活率,因此,肝髒惡性疾病患者越來越少地被考慮接受肝移植,在西方主要的肝移植中心,移植病人中肝髒惡性腫瘤患者已降至4%-36%,主要限于技術上難于切除的小肝癌和惡性程度低的腫瘤如纖維闆層性肝癌等患者。
終末期良性肝病已成爲現今肝移植的主要适應症,并且取得了滿意的長期療效。術後1年存活率可達85%-100%,多達75%-80%的慢性肝病患者接受肝移植後能存活3年或更長時間。目前在美國及其他多數西方國家,酒精性肝硬化和壞死後肝硬化是肝移植最常見的适應症。其他常見的适應症有各類肝炎病毒所緻的慢性病毒性肝炎、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多種代謝性疾病(如Wilson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肝糖原儲積病等)。而血管異常所緻的Budd-Chiari綜合征、多囊肝病患者等,也越來越多地成爲肝移植受體。以往死亡率很高的各種肝炎病毒、藥物或毒物所緻的暴發性肝功能衰竭患者也越來越多成功地接受了肝移植術,并獲得了良好的療效。一些先天性酶缺陷所緻的代謝性疾病患者,如遺傳性草酸鹽沉積症、Crigler-Najjar綜合征、低密度脂蛋白受體缺陷病和各種尿素循環酶缺陷症等,盡管出生時具有正常的肝功能,但病情的發展最終将導緻肝功能衰竭,也是肝移植的适應證。
肝移植禁忌症
一般認爲,肝移植的絕對禁忌症是指患者在一定的臨床狀況下,肝移植的療效或預後極差,而不應該成爲治療方式予以選擇。肝移植的相對禁忌症是指患者在一定的臨床情況下,肝移植可能會産生高的并發症和死亡率,但某些情況下可取得滿意的長期存活率。
肝移植的絕對禁忌症
(1) 肝外存在難以根治的惡性腫瘤。
(2) 存在難于控制的感染(包括細菌、真菌、病毒感染)。
(3) 難以戒除的酗酒或。
(4) 患有嚴重心、肺、腦、腎等重要髒器器質性病變患者。
(5) 艾滋病病毒感染(HIV)者。
(6) 有難以控制的心理變态或精神病。
[Page]肝移植的相對禁忌症
(1) 受體年齡≥65歲。
(2) UNOS狀态4級。
(3) e-抗原陽性或DNA陽性或有活動性病毒複制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4) 門靜脈栓塞者。
(5) 肝細胞性肝癌和膽管細胞癌。
(6) 曾行複雜的肝膽道手術或上腹部複雜手術者。
(7) 既往有精神病史。
肝移植的适宜時機
對一個已選爲肝移植的患者來說,如何确定适宜的移植時機是十分重要的。也就是說,在慢性疾病發展到什麽階段時,肝移植術将給患者帶來最理想的治療效果和預後。若在病變的過早階段實行肝移植,将使短缺的供體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應用;若在病變太晚階段實行,将可能出現難于接受的圍手術期并發症和高死亡率,降低肝移植的療效。
最難确定移植時機的是慢性肝病患者。一般認爲當慢性肝病患者出現以下情況時,應考慮行肝移植:(1)出現一個或多個與門靜脈高壓或肝功能衰竭相關的并發症。如反複食管-胃底曲張靜脈破裂出血、難于控制的腹水、肝性腦病、嚴重凝血功能障礙、反複發作的自發性腹膜炎和肝腎綜合征等;(2)嚴重嗜睡、難于控制的瘙癢、嚴重代謝性骨病(易發生骨折)、反複發作細菌性膽管炎等導緻生活質量嚴重下降;(3)實驗室檢查:血漿白蛋白≤25g/l;凝血酶原是件(PT)超過正常對照5秒以上;血總膽紅素≥50-10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