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的症狀
https://daz120.org 2009-03-31 15:46:43
1.月經停止來潮 在月經周期正常的健康已婚婦女,月經過期1~2周尚未來潮者,應首先考慮是否妊娠。必須在停經40天以上,妊娠才比較可能。若第二個周期月經仍不來潮,則妊娠更爲可能。
雖然月經停止來糊是妊娠早期的重要症狀,但有時妊娠可在沒有月經來潮或稀發的情況下發生;少數早孕又可因少量陰道出血而誤認爲是月經。婦女在初潮前已結婚、哺乳期婦女或更年期婦女在實際受孕前即出現閉經,相反,在妊娠前12周,相當于月經來潮日期,有1~2次少量陰道流血,也會被誤認爲未閉經;Speear等甚至報道225例未發生流産的妊娠中,妊娠196天内,陰道有過出血者占22%。其中80%發生在妊娠40天之内,認爲是孕卵着床出血,發生在經産婦較多,爲初産婦的3倍。但孕期陰道出血大多爲異常情況。
閉經也可由于精神、環境所引起,最常見的是悲傷、恐懼包括懼怕妊娠或急盼妊娠,以及環境改變等。
2.惡心或伴有嘔吐 孕婦常伴有腸道系統功能紊亂,出現惡心或伴有嘔吐,所謂“孕期晨吐”常在早晨出現,在數小時内消失,雖然有時可持續較久或在其他時間出現。一般在停經6周後出現,至孕12周後自然恢複。
3.尿頻 在早孕期由于子宮增大,在盆腔内壓迫膀胱,可出現尿頻現象,可持續數月,子宮增大至腹腔内時,尿頻症狀消失。
4.乏力,嗜睡,厭油。
胎齡6孕周末時候胚胎的神經管和原腸形成,前肢芽已經發生,胚内循環系統開始形成。自妊娠5—8周的胎體稱爲胚胎。停經6周以内的妊娠稱爲早早孕。
雖說妊娠越是早期越難确診。但是,醫學上可根據婦女的自覺症狀,結合體征及輔助檢查來判定。如果有下列4點自覺症狀,就是妊娠的征兆:
①停經
是妊娠最早及最重要的症狀。平時月經規則,一旦停經,且已超過10天以上未潮應該想到妊娠。
②早孕反應
在停經6周左右時,有頭暈、乏力、嗜睡、食欲不振、偏食,如喜歡吃酸食品、厭油膩等,并有不同程度的惡心、嘔吐,嘔吐多發生在清晨。
③尿頻
妊娠早期增大的子宮在盆腔内壓迫膀胱,出現尿頻症狀。當子宮繼續增大,越出盆腔時,尿頻症狀反而消失。故尿頻是診斷早早孕的依據之一。
④脹痛
妊娠後由于雌激素與孕激素的刺激作用,使增大、疼痛,乳暈有小結節突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