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https://daz120.org 2008-11-05 17:06:39
關鍵詞:妊娠合并糖尿病
1、早期診斷的重要性:器官完全分化後就不再發生畸形。糖尿病妊娠的嬰兒常在胚胎發育第7周之前發生先天性畸形,因此早期診斷與早期處理非常重要。
2、病史與體格檢查:雖屬重要,但可能是陰性的。因此有下列情況時,應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1)糖尿病的家族史:有血統關系的家族成員中患糖尿病的人數越多,孕婦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
(2)經産婦過去有反複流産、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産史、新生兒死亡、巨大兒、羊水過多或胎兒畸形等病史,與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關系。對這些病人進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測定,以便及時确定診斷。
3、臨床表現
患糖尿病的孕婦在妊娠期體重可以驟增、明顯肥胖,或出現三多一少(多食、多飲、多尿和體重減輕)症狀;亦可出現外陰瘙癢、陰道及外陰念珠菌感染等;重症時可出現酮症酸中毒伴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4、實驗室檢查
(1)尿糖測定:對所有初診孕婦均應作尿糖測定,如果早孕期陰性者,于中、晚期需重複測定。在正常妊娠期中,尤其在妊娠4個月後,孕婦腎小管對葡萄糖的再吸收能力減低。有時血糖值在正常範圍内,但由于腎排糖阈的下降而出現糖尿症。在産後泌乳時,還可能發生生理性的乳糖尿。所以尿糖陽性者需要進一步作空腹血糖和糖耐量測定以明确診斷。
(2)血糖測定:正常孕婦的血糖數值一般低于正常值,很少超過5.6mmol/L(100mg/dl),空腹血糖常爲3.3~4.4mmol/L(60~80mg/dl)。
(3)血紅蛋白A1(HbA1)測定:血糖、糖化血清蛋白和糖化HbA1,三者均可用作反映糖尿病控制程度的指标。但其意義不盡相同。血糖濃度反映采血當時的血糖水平;糖化血清蛋白反映采血前1~2周血糖的平均(總)水平;糖化HbA1和HbA1c則反映采血前8~12周内血糖的平均(總)水平。在紅細胞生存周期時,血紅蛋白緩慢糖基化産生HbA1。HbA發生變化的量是根據平均血糖水平,在非糖尿病者HbA1水平約爲4%,糖尿病患者可高達20%,但患者治療控制後,血糖水平可下降。HBA1可再分爲HBA1a、HbA1b、HbA1c。HbA1c占的比例最大,測定HBA1c可代替HBA1水平。正常妊娠期HBA1水平平均爲6%,但在糖尿病妊娠者可上升,随着妊娠進展,糖尿病控制較好時可下降,所以應用HbA1測定可作爲血糖測定的輔助方法。Miller(1982)報道HBA1c升高,糖尿病孕婦後裔先天性畸形發生率明顯升高,也說明糖尿病控制很差。
5、糖尿病診斷标準
(1)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診斷标準(1980)
1)糖尿病診斷标準(靜脈血漿真糖):①有糖尿病症狀,不需作口服葡萄糖耐量(75g)試驗(OGTT),一日内任何時候的血液檢查中血糖>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②有或無糖尿病症狀,空腹血糖不隻一次>7.8mmol/L(140mg/dl);③有糖尿病症狀,而血糖未達到上述診斷标準,于過夜空腹後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④無糖尿病症狀者要求作OGTT,2小時時血糖≥11.1mmol/L(200mg/dl),同時1小時時也要≥11.1mmol/L(200mg/dl),或重複一次OGTT,2小時≥11.1mmol/L(200mg/dl),或空腹≥7.8mmol/L(140mg/dl)。
2)糖耐量減低診斷标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OGTT2小時血糖>7.8mmol/L(140mg/dl),但<11.1mmol/L(200mg/dl)。糖耐量減低者,10年後約50%可發展爲糖尿病,而且較正常人發生冠心病的機會高,應定期随訪。妊娠婦女可采取上述診斷标準,但對孕婦葡萄糖耐量低者應按糖尿病治療。
2、病史與體格檢查:雖屬重要,但可能是陰性的。因此有下列情況時,應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1)糖尿病的家族史:有血統關系的家族成員中患糖尿病的人數越多,孕婦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
(2)經産婦過去有反複流産、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産史、新生兒死亡、巨大兒、羊水過多或胎兒畸形等病史,與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關系。對這些病人進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測定,以便及時确定診斷。
3、臨床表現
患糖尿病的孕婦在妊娠期體重可以驟增、明顯肥胖,或出現三多一少(多食、多飲、多尿和體重減輕)症狀;亦可出現外陰瘙癢、陰道及外陰念珠菌感染等;重症時可出現酮症酸中毒伴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4、實驗室檢查
(1)尿糖測定:對所有初診孕婦均應作尿糖測定,如果早孕期陰性者,于中、晚期需重複測定。在正常妊娠期中,尤其在妊娠4個月後,孕婦腎小管對葡萄糖的再吸收能力減低。有時血糖值在正常範圍内,但由于腎排糖阈的下降而出現糖尿症。在産後泌乳時,還可能發生生理性的乳糖尿。所以尿糖陽性者需要進一步作空腹血糖和糖耐量測定以明确診斷。
(2)血糖測定:正常孕婦的血糖數值一般低于正常值,很少超過5.6mmol/L(100mg/dl),空腹血糖常爲3.3~4.4mmol/L(60~80mg/dl)。
(3)血紅蛋白A1(HbA1)測定:血糖、糖化血清蛋白和糖化HbA1,三者均可用作反映糖尿病控制程度的指标。但其意義不盡相同。血糖濃度反映采血當時的血糖水平;糖化血清蛋白反映采血前1~2周血糖的平均(總)水平;糖化HbA1和HbA1c則反映采血前8~12周内血糖的平均(總)水平。在紅細胞生存周期時,血紅蛋白緩慢糖基化産生HbA1。HbA發生變化的量是根據平均血糖水平,在非糖尿病者HbA1水平約爲4%,糖尿病患者可高達20%,但患者治療控制後,血糖水平可下降。HBA1可再分爲HBA1a、HbA1b、HbA1c。HbA1c占的比例最大,測定HBA1c可代替HBA1水平。正常妊娠期HBA1水平平均爲6%,但在糖尿病妊娠者可上升,随着妊娠進展,糖尿病控制較好時可下降,所以應用HbA1測定可作爲血糖測定的輔助方法。Miller(1982)報道HBA1c升高,糖尿病孕婦後裔先天性畸形發生率明顯升高,也說明糖尿病控制很差。
5、糖尿病診斷标準
(1)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診斷标準(1980)
1)糖尿病診斷标準(靜脈血漿真糖):①有糖尿病症狀,不需作口服葡萄糖耐量(75g)試驗(OGTT),一日内任何時候的血液檢查中血糖>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②有或無糖尿病症狀,空腹血糖不隻一次>7.8mmol/L(140mg/dl);③有糖尿病症狀,而血糖未達到上述診斷标準,于過夜空腹後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④無糖尿病症狀者要求作OGTT,2小時時血糖≥11.1mmol/L(200mg/dl),同時1小時時也要≥11.1mmol/L(200mg/dl),或重複一次OGTT,2小時≥11.1mmol/L(200mg/dl),或空腹≥7.8mmol/L(140mg/dl)。
2)糖耐量減低診斷标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OGTT2小時血糖>7.8mmol/L(140mg/dl),但<11.1mmol/L(200mg/dl)。糖耐量減低者,10年後約50%可發展爲糖尿病,而且較正常人發生冠心病的機會高,應定期随訪。妊娠婦女可采取上述診斷标準,但對孕婦葡萄糖耐量低者應按糖尿病治療。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