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專題 >> 兒科 >> 結締組織病 >> 小兒類風濕 >> 小兒類風濕相關搜索

什麽是類風濕

https://daz120.org 2007-11-21 15:55:25

關鍵詞:小兒類風濕

      類風濕即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對稱性、多滑膜關節炎和關節外病變爲主要臨床表現,屬于自身免疫炎性疾病。該病好發于手、腕、足等小關節,反複發作,呈對稱分布。早期有關節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晚期關節可出現不同程度的僵硬畸形,并伴有骨和骨骼肌的萎縮,極易緻殘。類風濕性關節炎和全身性表現除關節病變外,還有發熱、疲乏無力、心包炎、皮下結節、胸膜炎、動脈炎、周圍神經病變等。
      風濕病是“風濕類疾病”、“風濕性疾病”的簡稱。凡侵犯肌肉骨骼系統(如關節、肌肉、滑囊、肌腱、韌帶等),以疼痛爲主要表現的疾病,無論其發病原因如何,均屬風濕性疾病。因此,風濕病實際是一組疾病,它所涉及的範圍很廣泛。其發病原因既包括人們傳統觀念所指的受風、寒冷、潮濕等環境因素,也包括感染、免疫、代謝、内分泌、退行性變、遺傳、腫瘤、地理等因素;其病變範圍既可以是局限性的,也可以是全身性、系統性的;也可以是器質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或功能性的。 
      類風濕性關節炎(RA),強直性脊柱炎,屬中醫痹證範疇,俗有骨痹、曆節風之稱。是一種以慢性多關節炎症爲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多以手足小關節起病,常呈對稱性,早期症狀爲受累關節的疼痛、腫脹、活動困難及發僵,長久不愈的晚期症狀則爲關節畸形。本病在我國人中患病率爲0.3%,是造成我國人群喪失勞動力與緻殘的主要病因之一。本病可見于任何年齡,發病一般随着年齡增長而增加,發病的高峰年齡20-40,而女性則在40-60歲,類風濕關節炎以女性多發,女性患者是男性患者的2-3倍。

      類風濕的診斷
  類風濕的診斷主要依據臨床表現。凡全身症狀或關節症狀持續6周以上,能排除其他疾病者,可考慮此病。目前國際上尚無統—的幼年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标準。美國風濕病學會于 1989年修訂的診斷标準如下:    
  (1)發病年齡在16歲以下。    
  (2)1個或幾個關節炎症,表現爲關節腫脹或積液,以及具備以下兩種以上體征,如關節活動受阻、關節活動時疼痛或觸痛及關節局部發熱。
  (3)病程在6周以上。
  (4)根據起病最初6個月的臨床表現确定臨床類型。①多關節炎型:受累關節5個或5個以上。②少關節炎型:受累關節 4個或4個以下。③全身型:間歇發熱、類風濕皮疹、關節炎、肝脾腫大及淋巴結腫大。
  (5)排除其他類型幼年關節炎。  
  如果隻有典型發熱和皮疹,而不伴随關節炎者,考慮可能爲全身型幼年類風濕關節炎;如果合并關節炎,則可确定爲全身型幼年類風濕關節炎。
  患兒如有長期持續的對稱性多關節炎,并以小關節爲主,最後導緻關節畸形的典型症狀,一般診斷不難.但小兒以全身型多見,特别在幼兒可隻有發熱而無明顯關節症狀,易被誤診。故如有長期間歇性發熱,一過性多形性皮疹,肝脾淋巴結腫大,白細胞總數增高,而又找不到感染病竈者應考慮本病。若發現患兒晨起有關節僵硬,多活動後症狀減輕現象,更可幫助診斷。應進一步作有關實驗室檢查及骨關節X線檢查以求确診。
  病程的差異很大。偶見于一次短期的急性發作後完全恢複。少數患兒經過2~3年的急性期後症狀方消失,不發生後遺症。大多數患兒關節症狀緩解與複發相交替,時輕時重。有時病情平息已經多年,仍可複發。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