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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咽癌治療

https://daz120.org 2007-05-28 17:24:58

關鍵詞:喉咽癌

    早期喉咽癌可單獨采取放射治療或手術。但較晚期患者宜采取綜合治療,以手術爲主,輔以放療或化療。

    (一)放射治療

    1.

     宜用高能射線體外照射,如60钴治療機或加速器治療。

    2. 照射野及時間劑量

    設計照射野應根據臨床檢查及影像學造影定位,如采用模拟機定位。通常對喉咽癌采用兩個平行相對野,上界在舌骨上,下界在環狀軟骨下,後界包括咽後壁。如有頸淋巴結轉移,放射野開始時應包括頸部;頸後三角淋巴結轉移,放射野應另行設計,以免脊髓受量過高。一般放射治療開始時采用大野,劑量至40Gy 改用小野,針對原發或轉移竈。劑量爲60-70Gy , 6-7 周内完成。

    如決定放射手術綜合治療,以術前放療較好,術前量40-50Gy , 4-5 周内完成,休息2-4 周後手術。如術後放療,宜在術後6 周内開始,劑量爲50-60Gy。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