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風濕病,如何分類,它與哪些學科有關?
http://zhuanti.# 2008-09-24 15:13:12
過去由于認識水平有限,一般以爲風濕病指的就是風濕性關節炎及類風濕性關節炎,這些概念顯然已經過時了。實際上風濕病包括的疾病甚多,它是指一大類目前病因與發病機制尚未研究清楚,以損害滑膜、軟骨、骨、關節、肌肉、韌帶等爲主,且可侵犯多個系統的全身性疾病。過去曾狹義地稱之爲“腋原病”、“結締組織病”。目前對風濕性疾病的分類主要包括:自身免疫性風濕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就屬此類)、内分泌—代謝性風濕病(如痛風)、感染性風濕病(如結核性關節炎)、退行性風濕病(如骨質增生性關節灸)、遺傳性風濕病(如褐黃病)以及其他以關節炎爲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風濕病涉及的範圍很廣,與臨床各科幾乎都有關系,如内科、骨科、皮膚科、口腔科、眼科、放射科等,同時還是臨床免疫學科的重要組成部分。風濕病與基礎醫學中的免疫學的關系最爲密切。現在對風濕病的研究手段除經典的方法外,病因及發病機制研究中現代分子生物學的手段已較廣泛應用,基因水平的研究工作已經開展,這些預示着風濕病中某些疑難問題将會有某些突破。
常見風濕病的診斷标準
1、類風濕性關節炎診斷标準2、強直性脊柱炎診斷标準3、系統性紅斑狼瘡診斷标準4、系統性硬化症(硬皮病)診斷标準5、幹燥綜合征診斷标準6、皮肌炎和多發性肌炎診斷标準7、混合性結蹄組織病診斷标準8、重疊綜合征診斷标準9、指導風濕熱診斷的Jons标準10、幼年類風濕關節炎診斷标準11、脊柱關節病診斷标準12、白塞綜合征診斷标準13、痛風診斷标準。
1、類風濕性關節炎診斷标準(1987年美國風濕協會(ARA)診斷标準)。
1、晨僵至少1小時,持續至少6周。
2、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炎腫脹持續至少6周。
3、腕關節、掌指關節或近側指間關節腫脹6周或以上。
4、對稱性關節腫脹。
5、手的X線照像應具有典型的類風濕關節改變而且必須包括糜爛和骨質脫鈣。
6、類風濕結節。
7、類風濕因子陽性。
具備上述4項即可确診。
2、強直性脊柱炎診斷标準(1984年修訂的紐約标準)。
1、下背疼痛持續3個月,活動後減輕,休息後無緩解。
2、腰椎側彎和前後活動受限,擴胸度較正常年齡組及性别減少。
3、雙側II——III級骶髂關節炎。
4、單側II——IV級骶髂關節炎。
确診:單側II——IV級或II——III級骶髂關節炎和至少具備3條臨床資料中的1條。
3、系統性紅斑狼瘡診斷标準(美國風濕協會(ARA)1982年修訂的SLE分類标準)。
1、頰部紅斑:遍及頰部或高出皮膚的固定性紅斑,常不累及鼻唇溝部位。
2、盤狀紅斑:隆起的紅斑上覆有角質性鱗屑和毛囊栓塞,舊病竈可有萎縮性斑痕。
3、光過敏:日光照射引起皮膚過敏。
4、口腔潰瘍:口腔或鼻咽部無痛性潰瘍。
5、關節炎:非侵蝕性關節炎,累及2個或2個以上周圍關節,關節腫痛或滲液。
6漿膜炎:(1)胸膜炎:胸痛、胸膜摩擦音或胸膜滲液。(2)心包炎:心電圖異常,心包摩擦音或心包滲液。
7、腎髒病變:(1)蛋白尿:大于0.5g/L或>+ + +。(2)管型:可爲紅細胞、血紅蛋白、顆粒管型或混合性管型。
8、神經系統異常:(1)抽搐:非藥物或代謝紊亂,如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電解質紊亂所緻。(2)精神病:非藥物或代謝紊亂,如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電解質紊亂所緻。
9、血液學異常:(1)溶血性貧血伴網織紅細胞增多。(2)白細胞減少,少于4×109/L。
(3)淋巴細胞少于1.5×109/L。(4)血小闆減少,少于100×109/L(除外藥物影響)。
10、免疫學異常:(1)LE細胞陽性。(2)抗dsDNA抗體陽性。(3)抗Sm抗體陽性。
(4)梅毒血清實驗假陽性。
11、抗核抗體:棉衣熒光抗核滴度異常,或相當于該法的其他實驗滴度異常,排除了藥物誘導的“狼瘡綜合征”。
上述11項滿足4項或4項以上者可以确診爲SLE。
4、系統性硬化症(硬皮病)診斷标準(1980年Masi診斷标準)。
具有下列1項主要或2項次要标準,可以确診:
1、主要标準:近端硬皮病,手指和掌指關節以上皮膚對稱性增厚、繃緊和硬化。這類變化可累及整個肢體、面部、頸及軀幹(胸和腹部)。
2、次要标準:(1)手指硬皮病:上述皮膚改變僅限于手指。(2)手指的凹陷性斑痕或指墊組織消失:缺血所緻的指尖凹陷或指墊(指肚)組織消失。(3)雙側肺基底纖維化:标準胸片上顯示雙側網狀的線形或線形結節陰影,以肺的基底部分最爲明顯;可呈彌散狀斑點或“蜂窩肺”外觀,這些改變不能歸因于原發性肺部病變。
5、幹燥綜合征診斷标準 (1992年歐洲診斷标準)。
1、有3個月以上的眼幹澀感,或眼有沙子感,或每日需用3次以上的人工淚液。凡有其中任一者爲陽性。
2、有3個月以上的口幹症,或進幹食時須用水送下,或有反複出現或持續不退的腮腺腫大。凡有其中任一者爲陽性。
3、濾紙試驗< 或=5mm/min或角膜染色指數>或=4爲陽性。
4、下唇黏膜活檢的單核細胞浸潤竈>或=1/4mm²爲陽性。
5、腮腺造影、腮腺同位素掃描、唾液流率中有任一項陽性者。
6、血清抗SSA,抗SSB抗體陽性。
凡具備上述6項中的至少4項,并除外另一結蹄組織病,如淋巴瘤、愛滋病、結節病、移植物抗宿主病,則可确診爲原發性幹燥綜合征。已有沒,某一肯定結蹄組織病,同時有上述第1或第2,另又有第3、4、5項中的2項陽性,可确診爲繼發性幹燥綜合征。
6、皮肌炎和多發性肌炎診斷标準 (1982年Maddin診斷标準)
1、肢帶肌(肩胛帶肌、骨盆帶肌以及四肢近端肌肉)和頸前屈肌呈現對稱性軟弱無力,有時尚伴有吞咽困難或呼吸肌無力。
2、肌肉活檢顯示病變的橫肌紋纖維變性、壞死、被吞噬、再生以及單個核細胞的浸潤等。
3、血清肌酶譜(CK、AST、LDH、ALD等)增高。
4、肌電圖有肌源性損害。
5、皮膚特征性皮疹,包括上眼睑紫紅色斑和眶周爲中心的水腫性紫紅色斑;掌指關節和指關節伸面的Gottron丘疹;甲根皺襞毛細血管擴張性斑;肘膝關節伸面,上胸“V”字區鱗屑性紅斑皮疹和棉布皮膚異色病樣改變。
判定标準:(1)确診爲皮肌炎:符合前3-4項标準以及第5項标準。(2)确診爲多發行肌炎:符合前4項标準,但無第5項标準。(3)可能爲皮肌炎:符合前4項标準中的2項标準以及第5項标準。(4)可能爲多發行肌炎:符合前4項中的3項标準,但無第5項表現。
7、混合性結蹄組織病診斷标準 (1986年Godon Sharp診斷标準)
一、主要标準
1、肌炎(重度)
2、肺部病變: (1)CO彌散功能>70% (2)肺動脈高壓 (3)肺活檢示增殖性血管損傷
3、雷諾氏現象。
4、手腫脹或手指硬化。
5、抗ENA>或=1:10000,抗U1 RNP(+)及抗SM(-)。
二、次要标準:
1、脫發
2、白細胞減少
3、貧血
4、胸膜炎
5、心包炎
6、關節炎
7、三叉神經病變
8、頰部紅斑
9、血小闆減少
10、肌炎(輕度)
11、有手背腫脹既往史
确定診斷:4項主要标準及抗U1RNP(+)和抗ENA>或=1:4000,除外抗SM抗體(+)。
三、可能診斷:
1、三項主要标準
2、二項主要标準(1-3項标準中的1項或1項以上)和二項次要标準及抗 U1RNP(+)和 抗ENA>或=1:10000。
四、可疑診斷:
1、三項主要标準
2、二項主要标準及抗 U1RNP(+)和 抗ENA>或=1:10000
3、一項主要标準和三項次要标準及抗 U1RNP(+)和 抗ENA>或=1:10000。
8、重疊綜合征診斷标準
同時或先後出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結蹄組織病,并均可滿足各自診斷條件者。可有SLE與PSS重疊;PSS與PM或DM重疊;SLE與PM重疊;SLE與RA重疊;SLE與結節性多動脈炎重疊等。亦可出現以上六種結蹄組織病與其近緣疾病之間的重疊,如與白塞病、幹燥綜合征、結節性脂膜炎或韋格内肉芽腫病之間的重疊,還可與橋本甲狀腺炎、溶血性貧血等自身免疫疾病之間的重疊。有時可出現上述疾病之間的移行或轉化。
9、指導風濕熱診斷的Jons标準
一、主要表現:
1、心髒炎
2、多關節炎
3、舞蹈症
4、環行紅斑
5、皮下節結
二、次要表現:
1、已經有風濕熱或現患風濕性心髒病
2、關節痛
3、發熱
4、ESR加速或C發應蛋白陽性或白細胞數增多
5、P-R間期延長
凡臨床上有以上2項或1項主要表現加2項次要表現,并有近期鏈球菌感染證據,如ASO增高或咽試子培養陽性者,可确立風濕熱診斷。
10、幼年類風濕關節炎診斷标準(美國風濕協會1989年修訂的診斷标準)
1、發病年齡在16歲以下。
2、一個或幾個關節炎症,表現爲關節腫脹或積液,以及具備以下兩種以上體征如關節活動受限、關節活動時疼痛或觸痛及關節局部發熱。
3、病程在6周以上。
4、根據起病最初6個月的臨床表現确定臨床類型。(1)多關節型:受累關節5個或5個以上。(2)少關節型:受累關節4個或4個以下。(3)全身型:間歇發熱,類風濕皮疹、關節炎、肝脾腫大及淋巴結腫大。
5、除外其他類型關節炎。
如果隻有典型發熱和皮疹而不伴随關節炎者,應考慮可能爲全身型JRA。如果合并關節炎,可确定爲全身型JRA。
11、脊柱關節病診斷标準(1991年Amor診斷标準)
項目記分
1、夜間腰痛或背痛,或腰或背區晨僵1
2、不對稱性少關節炎2
3、臀區痛——如左右交替痛1或2
4、手指或足趾臘腸樣
5、足跟痛或其他明确附着點炎痛
6、葡萄膜炎
7、非淋菌性尿道炎或子宮頸炎,關節炎起病1月前發生
8、急性腹瀉伴有關節炎,或關節炎起病1月前發生腹瀉1
9、現有或既往史有銀屑病或龜頭炎或炎性腸病(潰瘍性結腸炎、節段性小腸炎)1
10、骶髂關節炎(雙側>2級,單側》3級,遺傳背景)3
11、HLA-B27(+)和/或家族史有強直性脊柱炎、REITER綜合征、葡萄膜炎、銀屑病或慢性腸病。
12、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症狀明顯改善或停藥後症狀複發。
注:以上12項積分至少達6分者可考慮爲脊柱關節病
12、白塞綜合征診斷标準(日本1987年修訂的診斷标準)
一、主要症狀:
1、反複口腔潰瘍
2、皮膚病變:結節紅斑、皮下栓塞性靜脈炎、毛囊炎樣皮疹、痤瘡樣皮疹
3、眼病變:虹膜睫狀體炎、視網膜炎
4、外陰潰瘍
二、次要症狀
1、無畸形關節炎
2、附睾炎
3、回盲部潰瘍爲主的消化系統病變
4、血管病變
5、中度以上的中樞神經病變
三、診斷标準
1、完全型:病程中有4個主要症狀出現。
2、不完全型:(1)病程中有3個主要伴2個次要症狀;(2)病程中有典型眼病變及另1個主要症狀或2個次要症狀。
3、可疑者:有主要症狀出現,但尚不夠診斷标準,或是反複出現次要症狀并有惡化傾向。
4、特殊類型:腸白塞病、血管白塞病、神經白塞病。
有助于診斷的方法
1、皮膚針刺反應
2、炎症反應迹象:血沉上升,血清CRP陽性,外周血白細胞增多。
3、HLA-B15(B5)陽性。
13、痛風診斷标準(Holmes1985)
1、在滑囊積液的白細胞内有尿酸鹽結晶。
2、痛風結節針吸或活檢中有尿酸鹽結晶。
3、未查出有特殊的尿酸鹽結晶,但有高尿酸血症,典型的急性關節炎發作和無症狀間歇期,及對秋水仙堿治療有特效者。
具備上述3條中任何1項者可确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