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疹的臨床表現
http://zhuanti.# 2008-04-29 17:56:01
臨床表現
藥疹可在臨床上模拟任何種皮膚病,現将急診中能見到者,分型叙述于後。
(一)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紅斑型藥疹 亦稱發疹型藥疹。較常見,屬輕型藥疹,可能由第Ⅳ型變态反應所引起。
1.引發藥物 多爲解熱止痛藥,巴比妥,青黴素,鏈黴素,磺胺等。
2.臨床表現 突然發疹,常同時伴有輕或中度發熱,中或重度瘙癢。麻疹樣紅斑型藥疹皮膚損害與麻疹酷似,爲散在或密集的紅色帽針頭樣後疹,以軀幹爲多,可泛發全身。猩紅熱樣型藥疹的損害與猩紅熱相似。初起爲細小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幹順序向下發展,于2~3天可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面部四肢可出現腫脹,以皺褶處及四肢屈側爲明顯。
3.鑒别診斷 應與麻疹、猩紅熱相鑒别。可依據藥疹的發熱與發疹間無傳染病性規律,無扁桃體化膿性炎症、楊莓舌、卡他症狀及全身嚴重性中毒症狀幾點而與之鑒别。
(二)固定性紅斑型藥疹 或稱固定疹,屬輕型藥疹,較常見。
1.引發藥物 常爲磺胺類,解熱止痛類,催眠鎮靜類,四環素,酚酞等。
2.臨床表現 起病急,皮損爲孤立性或數個境界清楚的圓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一般不對稱,1~4cm直徑大小,重者紅斑上可出現大疱。有癢感而一般無全身性症狀。皮損可發生在皮膚任何部位。位于唇、口周、龜頭、等皮膚粘膜交界部位者,常易出現糜爛或繼發感染而引起疼痛,此時,患者常來急診。皮損曆1周不退,留有灰黑素沉着斑,經久不退。再服該藥時,于數分鍾或數小時内在原處發癢,繼而出現同樣損害并向周圍擴大,緻使表現爲中央色素加深而邊緣潮紅的損害。複發時,其他部位可出現新皮損。
(三)荨麻疹型藥疹 較常見。多由第Ⅰ型及第Ⅲ型,偶由第Ⅱ型變态反應所引起。
1.引發藥物 多爲青黴素,血清制品,痢特靈,水楊酸鹽,磺胺,普魯卡因等。
2.臨床表現 與急性荨麻疹相似。也可有高熱、關節痛、淋巴結腫大、血管性水腫、蛋白尿等血清病樣綜合征樣表現,并可累及内髒,甚至發生過敏性休克。
(四)Stevens-Johson綜合征型藥疹 多由Ⅲ型變态反應引起,屬重型藥疹。
1.引發藥物 常爲磺胺類特别是長效磺胺,巴比妥,保太松等解熱鎮前藥,苯妥英鈉等。
2.臨床表現 發病急,伴高熱等全身中毒性症狀。皮損分布廣泛,以水疱、大疱、糜爛與結痂爲主。常位于腔口周圍,并嚴重地侵及粘膜。可出現肝、腎功能障礙并伴發肺炎等合并症,病死率5%~10%。
(五)紫癜型藥疹 由Ⅱ或Ⅲ型變态反應引起。
1.引發藥物 多爲磺胺類,保泰松,消炎痛,苯妥英鈉,巴比妥等。
2.臨床表現 輕者雙小腿出現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重者四肢、軀幹均可累及,甚至伴有粘膜出血,貧血等。Ⅲ型反應引起者爲血管炎的表現,皮損形态可自風團、丘疹、結節,水疱至壞死潰瘍等多種成分,但均有可觸及紫癜性損害(palpable purpura)出現。重者可有腎、消化道、神經系統受累,并伴有發熱、關節痛等全身症狀。
(六)中毒性壞死性表皮松解型藥疹(TEN) 爲最重型藥疹,一般均在急診中先見到。
1.引發藥物 磺胺類,水楊酸鹽,保泰松、氨基比林等解熱鎮痛藥,酚酞,青黴素,四環素,巴比妥,苯妥英鈉等。
2.臨床表現 起病急,伴有高熱、煩躁、嗜睡、抽搐、昏迷等明顯全身中毒症狀。皮膚表現爲表皮全層壞死及表皮下大疱形成。開始時爲大片鮮紅斑片,繼而紫褐色,1~2天内斑上出現大疱并擴展,副合成幾十厘米大小,呈現出多數平行性條狀绉紋。大疱極易擦破而出現大片糜爛,類似Ⅱ度燙傷。Nilolsky征(十),同時,口、眼、鼻、上呼吸道、、食管處粘膜,可廣泛受累。粘膜脫落後出現大片糜爛面。疼痛極著。體溫常持續在40℃上下,曆2~3周不退。心、腎、肝、腦亦常受累。預後嚴重,病死率25%~50%。多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障礙、水電解質紊亂而死亡。
3.鑒别診斷 需與中毒性休克綜合征(toxic shock syudrome)相鑒别。後者發生在月經來潮期婦女,皮膚雖出現廣泛性紅斑及脫屑,但無大疱出現,亦無疼痛而可鑒别。此外尚須與葡萄球菌性皮膚燙傷樣綜合征相鑒别(staphylococcal scalded skin syndrome,簡稱SSSS),該病全身性中毒反應亦明顯,出現全身性紅斑及大疱性損害,但其病變較淺,表皮松解所形成的裂隙在角層下面的顆粒層和棘細胞層上部;而前者則發生在基底細胞下方。若診斷有困難時,可取水疱表皮進行冰凍切片做HE染色即可鑒别。
(七)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可能由Ⅳ型變态反應或重金屬藥物的直接毒性作用所引起,屬重型藥疹。
1.引發藥物 多爲魯米那,磺胺類,保泰松,苯妥英鈉,對氨基苯甲酸,鏈黴素,金、砷等重金屬。其他如羟吡唑嘧啶(Allopurinol)、甲氧噻吩頭孢菌素(Cefoxitin)、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酰脲(Sulfonylurea)等亦可引起。
2.臨床表現 首次用藥潛伏期長,一般在20天以上。其中部分患者是在發疹型藥疹基礎上繼續用藥而發生。
此型藥疹在發病開始即有寒戰、高熱等全身症狀出現。皮損起初表現爲麻疹樣或猩紅熱樣型損害,逐漸增重,最終全身皮膚呈現彌漫性潮紅、腫脹,皺褶部位出現水疱、糜爛、滲液、結痂。灼癢感重;同時,唇、口腔粘膜潮紅、水腫或水疱糜爛、結痂;眼結合膜水腫,分泌物多,畏光。全身淺表淋巴結可腫大。一般于兩周後,紅腫減輕,全身皮膚開始鱗片狀脫屑,手足可呈套狀剝脫,頭發與甲亦可脫落。病程2~4周。重者可伴發支氣管肺炎,中毒性肝炎,腎炎,皮膚感染,甚至敗血症。若處理不當,伴發水電解質紊亂、繼發感染時也可危及生命。
(八)光感型藥疹 服藥後需經紫外線作用後才出現皮損。分光毒及光過敏性反應兩類。
1.誘發藥物 磺胺類,四環素,灰黃黴素,酚噻嗪類,萘啶酸,苯海拉明,去敏靈,奎甯,異煙肼,維生素B1,氨甲喋呤等。
2.臨床表現 光毒反應性損害,可發生在初次服藥的患者,經日曬後2~8h,暴光部位皮膚出現紅斑、水腫或大疱。光過敏反應性損害則于暴光後有5~20天緻敏潛伏期,以後再暴光時,于數分至48h内發病。皮損可爲紅斑風團性損害,也可爲丘疹、水腫性斑塊、結節、水疱或濕疹樣等多形态性損害。除暴光部位外,非暴光部位也可發生。均伴瘙癢。
(九)系統性紅斑狼瘡(SLE)綜合征樣反應
1.誘發SLE的藥物 指能激發潛在的SLE,或使已出現的SLE症狀更形加重的藥物。主要爲青黴素,磺胺類,保泰松等。臨床表現與SLE相同。停藥後并不能阻止病的發展。
2.産生SLE的藥物 指具有引起SLE綜合征效能的藥物。主要爲肼苯哒嗪,普魯卡因酰胺,異煙肼,苯妥英鈉等。所引起的臨床症狀與真性SLE相同,但較輕。抗核抗體滴度很高,紅斑狼瘡細胞(十),而抗雙鏈DNA抗體(-),補體總活性值正常。腎與中樞神經系統很少受累。停藥後可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