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過心律失常?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20 13:27:43
心律失常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很早以前就有醫生斷言:幾乎每個人都發生過心律失常。随着年齡的增長,發生心律失常的機會更多。那麽,發生心律失常是否都需要治療呢?
我們知道,心髒通過它的收縮來推動全身的血液循環,而心律失常往往使血液循環受到影響。不過,有很多心律失常對血液流動的影響是相當小的。因爲人的心髒跳動并不像鍾表或其他機械那樣死闆,它常常會随着身體的需要,調整跳動的強度和速率。比如,一次早搏發生時,心髒當時的搏出量會減少些,但在經過一個代償期後,緊接在早搏後的一次心髒搏動就較爲有力,把早搏時少搏出的血液馬上補足。一般來說,每分鍾都有幾次早搏的人,其心髒血液的排出量仍是正常的。正常人的心髒在清醒安靜狀态下每分鍾收縮60~100次,低于60次就叫心動過緩,高于100次就叫心動過速。但實際上當心率不低于每分鍾40次或不高于每分鍾140次時,心髒的排血量沒什麽重要的改變,因此,這樣的心律失常一般不是必須要治療的。
當然,是否需要治療,還得看自覺症狀的輕重。有的人每次早搏都有不适感,出現上沖、下沉或扭動的感覺;有的人心率稍慢一些就感到頭暈;有的人心率稍快一些就覺得心慌。對上述這些人,用一點藥使症狀減輕些當然也有好處。但是,不少抗心律失常的藥都有些毒副作用。所以在決定是否用藥、用什麽藥、用多大劑量時,應該全面地權衡利害,從得和失兩方面考慮。首先應考慮用非藥物療法進行調整。比如盡量保持生活規律,避免勞累和情緒激動,戒煙、戒酒等,以保持體内電解質平衡和改善心肌缺血。如果早搏平均每分鍾超過5次,自覺症狀又較重,經上述調整後仍無好轉,則應考慮用藥治療。在治療上也要注意盡量運用小劑量藥物,使早搏明顯減少即可,不宜用大劑量,非要使早搏完全消失。因爲用大劑量時所産生的藥物毒副作用的風險要比早博大得多。
對于因窦房結病變或各種傳導阻滞引起的過緩性心律失常(每分鍾心率低于40次),如果是屬于新出現的或時有時無的,說明有好轉的可能,應抓緊時間找醫生治療。如已成定局,心率又特别緩慢,有長時間的間歇,引起明顯頭暈或昏厥等症狀的,則宜安裝心髒起搏器,以保平安。心率每分鍾在50次以上、無明顯症狀的,可再觀察一段時間,暫時不治療。
可見,心律失常者是否需要治療,還應由醫生進行全面分析,區别對待。患者切忌自作主張,随便買藥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