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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定血糖有什麽意義?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5-11-09 15:30:03

關鍵詞:糖尿病

  空腹血糖升高是診斷糖尿病的主要依據,它反映了胰島素分泌能力,其增高與葡萄糖耐量減低是相平行的。若胰島索分泌能力不低于正常的25%,空腹血糖多是正常或隻輕度升高。一般人全血血糖不超過6.1毫摩爾/升(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不超過6.9毫摩爾/升(125毫克/分升)。當胰島素分泌進一步降低,但不低于正常的4%,則空腹血糖在5.8~11.1毫摩爾/升(104~200毫克/分升)。空腹血糖超過11.1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時,胰島素分泌極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顯著增高時,不必進行其它檢查,即可确診糖尿病。當然,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也可以正常。
  糖尿病血糖診斷标準是:空腹全血血糖等于或超過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等于或超過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即可确診。一般應兩次重複測定,以防誤差。同時還要注意到精神、飲食及藥物等因素的影響。凡空腹全血血糖在6.1毫摩爾/升(11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6.9毫摩爾/升(125毫克/分升)以上,而又低于上述診斷标準時,應做葡萄糖耐量試驗。若有明确的糖尿病症狀,應先做飯後兩小時血糖測定。一般糖尿病人的空腹血糖,在失去控制時可高到10A~16.7毫摩爾/升(180~300毫克/分升);在重型及長期控制不好的病人,空腹血糖也可高達22.2毫摩爾/升(4O0毫克/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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