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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要堅持長期用藥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16 09:55:12

關鍵詞:癜痫治療,癫痫

  治療癫痫爲什麽要堅持長期用藥,而不能随意或頻繁更換藥物?

  癫痫病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治療用藥要系統完整。未按醫囑服夠劑量是癫痫複發的常見病因,突然停藥可引起癫痫持續狀态。有時發作控制一段時間,患者以爲疾病已經痊愈自行停了藥,後癫痫複發即使再服用原量,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很好地控制發作,故堅持治療十分重要。
 
  也就是說,抗癫痫藥物必須長期、不間斷、定時、定量服用,一般至少要服用 2-3 年,有時需 3-4 年甚至更長時間,直至發作已完全控制方可逐漸減藥。停藥時間一般要求在半年内逐漸少直至完成。如用苯妥英鈉 0.1 克 ,每日 3 次,發作已控制,服用 2-3 年,可改服 0.1 克 ,每日 2 次;繼續若幹月,如無發作方可停藥。即使服用中藥或伴發其他疾病,一般也應征得醫生同意才以改變治療方案。有時白天忘記服藥,可在晚間補足,使每日劑量保持恒定,以維持穩定有效的血藥濃度。

  一般開始用量宜小,逐漸調整至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産生中毒反應爲宜。在休止期不要間斷服藥,不規律服藥是不能控制發作的主要原因。有學者認爲完全不服藥比不規律服藥或許還要安全。

  用某種藥物治療,經過一段時間觀察确認無效就需要更換藥物。更換藥物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 1 次劑量的新藥,更換 1 次原來服用的藥物,例如原來服用苯妥英鈉 0.1 克 ,每日 3 次,拟更換時,每 1 周每天減 1 次英鈉,加服 1 次,第 2 周更換 1 次,第 3 周即改爲每日 3 次苯巴比;另外一種方法是維持原來用的藥物,逐漸地增加新藥,以每周增加一次爲宜,待兩藥合并取得效果時,可合并保持血液内藥物的有效濃度,部分患者可根據發作情況決定服藥時間和次數。若僅在夜晚發作,則可在每天晚間睡前給藥 1 次;如僅在白天發作 1 次,則可早晨服藥 1 次。女性病人在月經期發作或發作頻繁,應在此期間多給些藥物。個别病人發作頻繁,亦可每次服藥。總之,在沒有摸清發作規律之前,以每日 3 次服藥爲宜。适合的次數和劑量因人而異,也是逐漸摸索得來的。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