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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比乙肝病毒更可怕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5-11-07 14:08:07

關鍵詞:乙肝

        母親的痛苦:乙肝讓娃娃與世隔絕

        據流行病學調查,目前全國共有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爲了解更多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生活狀況,9月22日,靈通妹在某乙肝論壇上發了帖子,結果在短短的3天内,共收到了近二百封反饋回的電子郵件。

        雲南人施惠是衆多回複者中的一個,作爲孩子母親的她向靈通妹講述了心中的那份沉重。由于母嬰傳播,她和孩子都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現在孩子都快6歲了,但隻能呆在家裏讀書習字。她告訴靈通妹,爲孩子入學,當地幼兒園的門檻她都踏遍了,可人家一聽娃娃有乙肝,都一口回絕了。一家幼兒園曾表示願意接納孩子入學,可入園報到那天,一些家長在聽說有孩子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後,立即找到幼兒園的領導要求退學。她說:“我也理解園方的苦衷,當園長滿臉無奈地朝我徑直走來時,我主動帶上小孩就離開了。”

        沒有幼兒園願意接收孩子入園,施惠隻好每天在家裏教孩子識字讀圖。現在,施惠擔心的是:孩子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怎麽辦?難道還是在家裏“上學”嗎?老實人的困惑:“陽”與飯碗勢不兩立!

        在3天的采訪中,靈通妹分别以乙肝病毒攜帶者身份和非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身份,與乙肝病毒攜帶者進行交流,在網上交談的過程中,靈通妹發現他們可以十分坦然地告知其病情和生活狀況。但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渴望坦誠交流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卻難以暢言。

        肖偉告訴靈通妹,前年,他被單位檢查出有“陽”後,就被請出了單位的門。領導說這是“規定”,可到底是什麽“規定”卻沒有細說。到處找工作的肖偉,後來同時接到兩家公司的錄用通知,向來坦誠待人的他,主動向單位說明了自己有“陽”的身體狀況。兩家單位一聽,又都改變了主意,他找到其中一家企業的老總溝通,但人家連門都不準他進。

        現在已是一家外資企業職員的肖偉說:“從那以後,在後來的尋職中,隻要公司不問,不體檢,我是不會主動自報‘陽’的。”他還說:“我害怕對朋友和同事坦誠相告後,他們會歧視我,我更怕會因此再丢了工作。說實話,我覺得自己這樣過得不真實,但我不得不考慮現實。”就業者的擔憂:看到體檢就開逃!

        9月23日下午,靈通妹從成都電子科技大學學工部了解到,每年都有學生因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被用人單位退回學校的情況。據學工部郭老師介紹,該校今年因這種情況被單位退回的學生就有二十名左右。

        四川人于強1998年大學畢業時,面對激烈的就業競争,以片區排名第二的好成績被一家待遇很好的單位挑中。然而,就在到單位報到的前一天,學校接到了該單位不錄用于強的通知,原因是體檢單上是“陽”。錄用于強的單位屬于非飲食和保育行業,爲何拒收他,這讓于強十分不解。這樣一來,于強錯過了當年的畢業分配。他等到了第二年,可仍然令他失望。

        5年來,于強隻好打些臨工,碰到單位體檢時,他就躲,躲不過,他就開始逃。于強說,他呆過時間最短的單位隻有10天;他曾在一個單位幹了20天,遇到體檢,連工資都沒要,于強就離開了。他建議,社會應把“澳抗陽性”問題作爲隐私對待。相關人士:乙肝并不如想象的那樣可怕

        連日來,靈通妹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企業已将體檢乙肝“兩對半”是否合格作爲是否錄用求職者的标準。但我國《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明文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不應按現症肝炎病人處理。除了要求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加強随訪,不能獻血及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學習。

        據多年從事病毒性肝炎診療工作的趙醫生向靈通妹介紹,在乙肝的幾種傳播途徑中,最主要的是醫源性傳播。比如輸血或者注射針頭消毒不徹底等引起的感染,這種情況占40%;另外一種重要途徑是母嬰傳播,我國有40%以上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來源于這樣的感染;其他的比如性接觸和密切生活接觸也會感染。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成年人能夠依靠自身免疫力将病毒拒之體外。

        《新民晚報》:有種毛病叫歧視目前,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已有1.2億之多,也就是說,每10個人中就有一名。歧視與偏見給乙肝病毒攜帶人群就業帶來的障礙,已是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管理層應設法保護他們的權益,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避免一些優秀人才資源流失,也避免釀成更多的悲劇。

        事實上所有人在某個特定的曆史階段都可能受到歧視,你想避免被人歧視嗎,比較好的辦法就是從自己做起,不歧視别人。(2003年9月14日)

        《深圳商報》:反對就業歧視應從政府部門開始近年來,在一些用人單位,就業歧視層出不窮,血型歧視、學曆歧視、地域歧視、戶籍歧視、年齡歧視等,五花八門,已引起有識之士的重視。在上,早就有代表提出盡快制定《反就業歧視法》,以切實維護公民平等就業的權利。反對就業歧視,必須首先從政府部門開始。

        如果連政府招收公務員都堂而皇之地把歧視當成正常,那麽要求一般的企事業單位沒有歧視,可能嗎?政府部門必須做全社會的表率。

        今年3月,浙江大學應屆畢業生周一超參加嘉興市秀洲區公務員考試,因在體檢時被查出乙肝“陽”未被錄取,惱怒中殺死區人事勞動局一名工作人員,刺傷一人。最近周一超一審被判死刑。我們固然譴責他的沖動和殘忍,但是,作爲人事部門就沒一點責任嗎?但願,血案不再重演!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