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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治療 8點請注意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9-06-16 13:39:39

關鍵詞:乙肝最新資訊,乙肝

  正确的治療方法對病情的恢複是至關重要的,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乙肝治療期間都應注意什麽。

  1、什麽時候進行抗病毒治療

  如果檢查發現患者肝功檢查始終正常,則病情處于病毒攜帶狀态,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因爲此時機體對于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處于耐受階段,抗病毒治療無法獲得應答,治療往往是“對牛彈琴”,收效甚微。如果患者檢查乙肝病毒治療DNA爲陽性,肝功能檢查提示谷丙轉氨酶≥正常值2倍以上,則應進行抗病毒治療。

  2、治療前應做肝穿

  乙肝病毒是體内潛伏的“特務”,它對人體的損害常常在體内靜悄悄地進行,在進行抗病毒之前先做一次肝穿刺檢查,可以明确肝組織内病毒分布及數量、肝髒組織炎症和纖維化程度,做到“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決定使用那種抗病毒藥物和抗病毒治療方案。

  3、首選藥物

  首次治療可選幹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和恩替卡韋,但是具體選用哪個又有講究:有明确乙肝家族背景(母嬰傳播)者,幹擾素效果不佳;肝功能失代償階段(如重型肝炎、重度黃疸、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不能使用幹擾素,它的免疫激活作用,可能使這些重病患者肝功能急劇惡化,威脅生命,此時隻能選擇拉米夫定;同時,拉米夫定比較好不要用于兒童;阿德福韋比較好用于拉米夫定治療發生病毒變異者。

  4、抗病毒治療期間的監測

  至少一個月監測一次肝功、腎功和血常規;一般三個月複查一次乙肝病毒指标(HBeAg和/或乙肝病毒DNA)。

  5、治療後的監測

  在使用抗病毒藥物後,不要因爲肝功能正常了,乙肝病毒DNA轉陰了,我們就對“敵人”放松“警惕”。因爲目前的藥物還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盡管病毒被抑制住了,但這些“敵人”還在體内,它們随時都可能發生變異,再次對肝髒進行破壞活動。因此,在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或達到療效停藥後,都應定期到醫院複查。

  整個療程結束後的最初3個月每月監測一次肝功和乙肝病毒指标(HBeAg、乙肝病毒DNA),此後延長監測時間。對于病情較重的肝硬化患者和療效不好的患者,檢測力度要加強,注意病情惡化;對于療效較好者可以每半年或1年檢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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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療程

  目前幹擾素抗病毒治療建議療程是4~6個月。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韋至少要1年以上時間。幹擾素治療陽的乙肝患者應延長到12個月,治療結束後應繼續随訪6~12個月。用拉米夫定治療的大三陽患者,若間隔6個月的兩次檢查中均發現病毒DNA消失,且伴有HBeAg的陰轉,就可以停藥。

  7、對抗病毒藥物期望值不宜過高

  各種抗病毒藥物并非特效藥物,在正确選擇适應症,一切嚴格按部就班治療的情況下,也隻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可以獲得有效應答,另一半患者可能白花了錢。對這一點,我們要有正确的認識和心理準備,所謂“百分之百治愈”的藥物是不存在的。

  8、乙肝病毒産生耐藥怎麽辦

  就像細菌可能對青黴素産生耐藥一樣,長時間使用一種抗病毒藥物,乙肝病毒也可能發生變異,使其對這種藥物産生耐藥。

  一旦病毒對一種藥物耐藥後,可再選用其他藥物繼續治療。如長期服用拉米夫定的患者,多年後出現了乙肝病毒變異,乙肝病毒複制指标再次轉陽,肝功出現異常。此時可以加用阿德福韋,與拉米夫定并用1個月,之後停用拉米夫定,長期使用阿德福韋抗病毒治療,阿德福韋出現病毒變異的概率很小。

  總之,乙肝的抗病毒治療應以化驗、檢查結果爲依據,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憑自己的想當然,或是盲目聽信廣告用藥,不但難以取得好的療效,還可能适得其反,加重病情。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