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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超敏反應性疾病應該做哪些檢查?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02 15:30:40

關鍵詞:Ⅰ型超敏反應性疾病

  非特異性試驗 血和分泌液中的嗜酸粒細胞與特應性疾病,特别是哮喘和特應性皮炎有關.在特應性皮炎,IgE濃度增高,在疾病加重時IgE濃度将升高,緩解時下降.雖然在特應性哮喘和變應性鼻炎時IgE常升高,但對這些疾病并無診斷意義.偶爾十分高濃度的IgE可能有助于診斷肺黴曲菌病或高IgE綜合征。

  特異性試驗 可确定對一種特别的過敏原或多種過敏原的敏感性.皮膚試驗是确定特異性敏感性最适宜的方法.皮試過敏原應有所選擇,盡可能根據病史所提供的線索.試驗溶液用吸入,食入或注入過敏物質所制備的提取液(如樹,園林和野草的風媒花粉,屋塵螨;動物皮屑和血清;昆蟲毒液;食物和青黴素及它的衍生物).近來少數過敏原提取液已标準化,它們的效力易變.現在許多常用的是标準化的提取液。

  首先常用挑刺試驗,測試時在皮膚上滴加一滴稀釋的過敏原提取液,然後在該處挑刺或刺穿皮膚.通常用一支細探針尖或27号針尖,以20°角度挑起皮膚直至針尖突感松弛。

  皮内試驗時,将稀釋的無菌提取液注入皮内産生1或2mm皮疱(應用1ml注射器和27号短斜面針尖).每次皮膚試驗應包括單獨稀釋液的陰性對照和組胺(挑刺試驗爲10mg/ml或皮内試驗爲0.1mg/ml)的陽性對照.若在15分鍾内産生風團和紅斑,且風團直徑比對照至少大0.5cm以上則爲陽性。

  皮膚挑刺試驗通常對大多數過敏原已足夠敏感.當懷疑有吸入性過敏原而挑刺試驗陰性或模棱兩可時才應用更敏感的皮内試驗.對于食物過敏可單獨用挑刺試驗作診斷.皮内試驗可能産生陽性反應,但經雙盲口服激發症狀的激發試驗證實并無臨床意義。

  放射性過敏原吸附試驗(RAST)應用于患全身性皮炎,極度皮膚劃痕症或病人不能合作或不能停用抗組胺類藥物,直接皮膚試驗不可能進行的病人.RAST檢測過敏原特異性血清IgE,将已知過敏原制成一種不溶性多聚過敏原的結合物,與待測血清混合,血清内存在的過敏原特異性IgE将吸附在結合物上,再加入125I标記的抗IgE抗體,測量結合物攝取的放射活性,即可确定病人循環中的特異性IgE含量。

  白細胞組胺釋放試驗是一種體外試驗,通過測定病人白細胞在過敏原誘導下釋放組胺的量來檢測緻敏嗜堿粒細胞上的過敏原特異性IgE.這是一種有價值的研究手段,可了解過敏應答的機制.與RAST相似,它可提供非診斷性的信息,偶爾也用于臨床。

  激發試驗可應用在一種皮膚試驗呈陽性,但提出此特别的過敏原是否與症狀有關的問題時.将過敏原作用于眼睛,鼻或肺,眼激發試驗通常并不比皮試優越,故很少采用.鼻激發試驗偶然采用,主要作爲研究手段.支氣管激發試驗主要也作爲研究手段,當一種陽性皮試的意義不甚明了或者無合适的皮試試劑可證明症狀與病人所接觸的物質(如職業相關哮喘)的相關性時,有時才應用支氣管激發試驗.當懷疑所發生的規律性症狀與食物有關,而皮試的臨床意義又不清楚時可作口服激發試驗.應用可靠的抗原試劑作皮試,若是陰性,也不能排除臨床症狀由食物所緻的可能性.激發試驗是唯一可檢測食物添加劑過敏的方法。

  未被證明有效的試驗 皮膚或舌下激發試驗或白細胞毒性試驗無明顯的證據表明它們可用于變應性疾病的診斷。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