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專題 >> 婦科 >> 産科 >> 引産 >> 引産手術

引産手術的注意事項

https://daz120.org 2008-11-05 11:03:33

關鍵詞:引産手術

      引産手術一般來說,對于三個月以上的妊娠需要做中期妊娠引産術,需要住院。妊娠12周~24周,用引産終止妊娠的方法,稱中期妊娠引産術。這一時期的特點是胎盤已經形成,胎兒較大,骨骼變硬,娩出時需要充分擴張子宮頸。常用的引産手術有水囊引産、藥物引産(利凡諾、天花粉和黃芫花引産等)。

      何時需引産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孕婦會招緻不良惡果或危險,隻有終止妊娠,進行引産手術,才能确保母體健康或使胎兒脫離宮内險境。凡孕婦妊娠28周後具有以下不良情況者,均應經醫師确定,施行引産手術:
   
     一、患慢性腎炎的孕婦:有些病者本來就不宜懷孕,因懷孕後更會加重腎髒負擔,促使各種症狀加重,十分不利胎兒的生長發育和母體的恢複。此種情況應當及早引産,結束分娩。

      二、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婦:病症發生在妊娠中期和後期,孕婦全身小血管收縮,出現血壓升高、頭痛頭暈、嘔吐、下肢水腫、小便排出蛋白,經過治療後病情無好轉,如其繼續妊娠時容易發生抽搐(子痫)或胎盤與子宮壁容易提早剝離,可引起子宮内大出血,并會發生胎兒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宮内的危險。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況下,應該引産。

      三、羊水過多的孕婦: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驟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髒移位,常會導緻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卧,影響睡眠和飲食。如經醫師确診爲羊水過多緻命孕婦惡性反應及胎兒畸形者,應立即實施引産手術,終止妊娠。

     四、宮内死胎:倘若孕婦感覺胎動消失,經醫生檢查确定胎兒死在宮内者,應立即引産排除死胎,以保孕婦生命安全。

     五、孕婦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者:患這些疾病的孕婦,因身體虛弱,精力不濟,繼續妊娠時對孕婦本身與胎兒都不利,故而應當考慮引産。

       六、以超聲波等檢查,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産,促其娩出。

       做完引産手術後要注意的事項

     1.引産成功後住院3--5天,如果一切正常,即可出院,出院後注意休息。

     2.注意子宮收縮情況、流血多少、是否發燒等。

     3.根據引産經過情況,酌情使用子宮收縮藥和抗生素,促進子宮複舊,減少出血,預防感染。

     4.發現流血過多或感染時,要積極治療。

     5.引産手術後1個月内注意外衛生,禁止。

     6.休息1個月後,如果未發現異常即可恢複工作。

     7.1個月後複查,并選用新的避孕方法。

編輯推薦:水囊引産術的手術步驟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