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髒病患者能懷孕嗎
https://daz120.org 2008-08-29 09:05:57
妊娠合并心髒病已成爲嚴重危害孕婦及胎兒的疾病。
1、妊娠會加重心髒負擔
從懷孕開始至分娩後數周内,母體可發生一系列複雜變化。 從妊娠第10一12周開始心排出量升高,仰卧位時于妊娠第20一24周達最高峰,比未妊娠婦女休息時增長30一40%,産後兩周恢複正常。
妊娠期心跳速度比未妊娠婦女要快,在近足月時每分鍾可增加十次左右,懷時增得更多。血容量于妊娠第6-10周開始增加,至第32-34周達最高峰,較未妊娠時增長30-50%。血容量一般包括血漿量及紅細胞量,妊娠期雖然紅細胞量不斷增加,至足月時增長18%以上,但血漿量卻增長50%左右,比紅細胞增加的量多,因此,紅細胞數及血紅蛋白的濃度均因稀釋而相對減少,形成“生理性貧血”。由于胎兒生長發育以及母體循環、呼吸系統工作量加重,均使氧消耗量不斷增加,至分娩時達高峰(比未妊娠時增長20%)。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漸增加,血漿滲透壓降低;子宮逐漸增大,壓迫下腔靜脈,使下腔靜脈壓上升;加上重力的緣故,大多數孕婦的小腿及腳踝處發生水腫。妊娠晚期,子宮明顯增大,緻橫隔擡高,心髒呈橫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壓力升高等,以上變化都加重了心髒的負擔。
2、心髒病婦女是否可以懷孕
對已确定有心髒病的婦女,決定其是否可以妊娠要慎重考慮。一般認爲心髒病變較輕,能勝任日常體力活動或輕便勞動者,在妊娠分娩時發生心力衰竭的機會較少,因而如無其他并發症及紫绀,年齡又在三十五歲以下,可在産科與心髒科醫師指導下定期檢查,允許妊娠。如心髒病變嚴重,輕便勞動就會引起心悸、氣急,甚至症狀更嚴重者均不宜妊娠。這類病人在妊娠、分娩。産褥期發生心力衰竭的發病率超過百分之四十六。此外,先天性心髒畸形嚴重伴有紫绀、風濕性心髒病重度二類瓣狹窄,以及嚴重心律失常、活動性風濕熱、亞急性細菌性心内膜炎、嚴重高血壓治療效果不佳者;過去有心力衰竭及腦栓塞病史者,妊娠對母子的危險性均很大,故也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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