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細胞瘤
https://daz120.org 2008-01-18 10:04:02
概述
骨巨細胞瘤在我國是較常見的原發性骨腫瘤之一,此瘤生長活躍,對骨質侵蝕破壞性大,如得不到及時妥善的治療,可造成嚴重殘廢而導緻截肢,少數病例尚可轉移而緻命。
病因
瘤組織循環豐富,質軟而脆性大,似肉芽組織,易出血,有纖維機化區及出血區。按良性和惡性程度分爲三度:
一度:約有一半的巨細胞瘤屬于此類,爲明顯良性,巨細胞很多,少有細胞分裂,注意需全部腫瘤都是一度才能判斷爲一度腫瘤。
二度:惡性或良性不易區别,間質細胞較多,巨細胞較一度爲少。
三度:爲明顯惡性,發生較少,間質細胞多,細胞核大,形态如肉瘤,細胞分裂多。巨細胞較少而小,核數目亦少,一、二度可轉化爲三度。
症狀
鄰近關節的腫瘤,生長緩慢,局部可有腫脹,疼痛及壓痛,關節活動度常受限,瘤内出血或病理骨折往往伴有嚴重疼痛。
檢查
X線片表現:骨骺處有局限的囊性改變,一般呈溶骨性破壞,也可有“肥皂泡”樣改變,其擴展一般爲軟骨所限。不破入關節,少有骨膜反應,腫瘤範圍清楚,初發時病變在骨骺内旁側,發展後可占骨端的全部,骨皮質膨脹變薄,有的可以穿破,進入軟組織。X線片可顯示其一般特點,但仍不足以确診。
治療
(一)局部切除:如病變部分切除後對功能影響不大,比較好完全切除,如腓骨上端、尺骨下端、桡骨上端、手骨、足骨等。
(二)徹底刮除,50%氯化鋅燒灼加植骨術:對鄰近大關節的良性骨巨細胞瘤适用。
(三)切除或截肢:如爲惡性,範圍較大,有軟組織浸潤或術後複發,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局部切除或截肢,有的切除腫瘤後失去關節作用,如股骨頸,可考慮切除後應用人工關節或關節融合術。
(四)放射治療:在手術不易達到,或切除後對功能影響過大者,如椎體骨巨細胞瘤,可考慮放射治療,劑量要足夠。有一定療效,少數病人照射後可發生惡變。
經手術或放射治療的病人,要長期随診,注意有無局部複發,惡性改變及肺部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