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視弱視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9-04 14:51:38
弱視是兒童發育期的常見病[1],凡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爲主,所引起的遠視力≤0.8且不能矯正者,尤其遠視眼是導緻兒童弱視的常見原因。我們将2000年6月~2007年8月門診收治的4~13歲兒童弱視患者臨床綜合治療的情況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00年6月~2007年8月接受弱視治療的患者520例810眼。年齡4~13歲,平均6.52歲。男218例,女302例,遠視球鏡+1.50~+10.50D,柱鏡+0.75~+4.25DC,矯正視力0.1~0.8。眼部檢查無器質性病變,無全身性疾病。
1.2 方法 用1%阿托品眼藥水點眼3~5天,進行睫狀肌麻痹,檢影驗光。弱視程度分爲三級(輕、中、重度):(1)輕度弱視:矯正視力0.6~0.8。(2)中度弱視:矯正視力0.2~0.5。(3)重度弱視:矯正視力<0.1。眼底檢查無異者,給予驗光配鏡矯正、遮蓋治療及讓患兒進行弱視治療儀治療和一些精細用眼活動。驗光配鏡時,按檢查結果,以矯正視力最佳爲原則,根據屈光狀态、視力、年齡,給予配鏡處方,定期複查。遮蓋療法時,交替遮蓋法及健眼遮蓋法,全遮蓋者1~2周檢查視力。亮博士多功能弱視治療儀治療,同視機以及穿針、穿珠、描繪等精細作業綜合治療。對比治療前後的視力、臨床療效及綜合判斷分析立體視覺及随診療效情況。
2 結果
我們将其治療情況分爲三種:(1)無效或者效果差:經綜合治療,情況已改變者。(2)有效:經過綜合治療後視力複查提高兩行以上者。(3)基本治愈,經過多方面綜合治療後視力恢複情況理想,矯正視力接近1.0或者0.9以上者。4~8歲組基本治愈608眼,占75%。8~13歲基本治愈121眼,占15%。兩組病例中輕度弱視治愈510眼,占70%。中度弱視基本治愈146眼,占20%。重度弱視73眼,占10%。單眼弱視基本治愈204眼,占28%。雙眼弱視基本治愈525眼,占72%。
3 讨論
兒童弱視的早期發現是進行早期治療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國約有幾千萬弱視兒童,因此弱視的篩選和檢測顯得尤爲重要。家長要細心,如發現孩子視力低下,應即時就診;另外幼兒園的定期體檢也是一個好方法。發現視力≤0.8的兒童,在排除眼部器質性病變後,進行常規散瞳檢影。另外,随着眼電生理學的發展,可以采用視覺誘發電位、多焦視誘發電位[2]對弱視眼的視功能進行檢查和治療預測。
綜合治療療效與下列因素有關:(1)與年齡的關系:年齡越小越好。(2)與弱視程度的關系:輕度療效佳,其次爲中度,重度最差。(3)與弱視性質的關系:療效較好的依次爲屈光不正性、斜視性、屈光參差性。(4)與注視性質的關系:中心注視比旁中心注視的好。(5)與合作程度的關系:治療合作者療效比不合作者好。
因此,弱視患者臨床綜合治療的最佳時期年齡越小、弱視越輕、積極配合者治療效果越好,也就是基本治愈率越高,早期綜合性治療是行之有效的。總之,早期綜合治療對弱視兒童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麥光煥.現代斜視治療學.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1999,90.
2 餘敏忠.多焦視誘發電位在屈光不正性弱視視功能檢查中的應用.中國實用眼科雜志,1996,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