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休克的治療
http://zhuanti.qm120.com 2007-11-09 16:16:01
液體療法是防治燒傷休克的主要措施。病人入院後,應即尋找一較粗且易于固定的靜脈行穿刺或切開,以保持一通暢的靜脈輸液通道,這對嚴重燒傷病人早期救治十分重要。
1. 早期補液方案 根據國内多年的臨床實踐,常用下列輸液公式:按照病人的燒傷面積 和保重計算,傷後第一個 24 小時,每 1% 燒傷面積 ( Ⅱ°、Ⅲ° ) 每公斤體重應補膠體和電解質液共 1.5ml ( 小兒 2.0ml) 。膠體 ( 血漿 ) 和電解質液 ( 平衡鹽液 ) 的比例爲 0.5:1 ,廣泛深度燒傷者其比例可改爲 0.75:0.75 。另加以 5% 葡萄糖溶液補充水分 2000ml ( 小兒另按年齡、體重計算 ) ,總量的一半應于傷後 8 小時内輸入。第二個 24 小時,膠體和電解質液爲第一個 24 小時一半,水分補充仍爲 2000ml 。舉例:一燒傷面積 60% 、體重 50kg 病人,第一 24 小時補液總量爲 60 × 50 × 1.5+2000 = 6500ml ,其中膠體爲 60 × 50 × 0.5 = 1500ml ,電解質液爲 60 × 50 × 1 = 3000 ml ,水分爲 2000 ml ,輸入速度先快後慢。第二個 24 小時,膠體減半爲 750ml ,電解質液減半爲 1500 ml ,水分仍爲 2000ml 。緊急搶救一時無法獲得血漿時,可以使用低分子量的血漿代用品,利用其暫時擴張血容量和溶質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過 l000ml ,并盡快以血漿取代。電解質液、膠體和水分應交叉輸入。鑒于燒傷後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最爲急劇,爲了避免輸入的血漿積聚于組織間隙,也有主張可将其保留至傷後 16 小時開始輸入。特别要避免一開始就輸入大量的不含電解質的液體 ( 如 5% 葡萄糖溶液 ) ,以免加重低鈉血症,導緻腦細胞的“水中毒”。幼兒對之反應特别明顯,其臨床表現先爲神志恍惚、高熱、嘔吐、驚厥,繼而昏迷甚至導緻死亡。
此外,廣泛深度燒傷者,常伴有較嚴重的酸中毒和血紅蛋白尿,爲糾正酸中毒和避免血紅蛋白降解産物在腎小管的沉積,在輸液成分中可增配 1.25% 碳酸氫鈉。
2. 由于病人傷情和個體的差異,以及傷後入院時間不同,抗休克期更應強調嚴密觀察,根據病人的反應,随時調整輸液的速度和成分。有價值的幾項觀察指标是:①每小時尿量不低于 20ml ,以 30~50ml 爲宜,小兒每公斤體重每小時不低于 1ml 。②病人安靜,無煩躁不安。③無明顯口渴。④脈搏、心跳有力,脈率在 120 次 / 分以下。⑤收縮壓維持在 90mmHg 、脈壓在 20 mmHg 以上。⑥呼吸平穩。如出現血壓低、尿量少、煩躁不安等現象,則應加快輸液速度。在注意輸液的同時,特别應注意呼吸道的通暢。否則,不解除氣道梗阻,隻靠輸液,休克期是不可能平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