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燒傷治療原則
http://zhuanti.qm120.com 2007-11-09 15:41:29
關鍵詞:電燒傷
(a)觸電者,立即斷電源,撤離現場。有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就地作口對口人工呼吸與胸外心髒按壓。
(b)電燒傷休克應比一般燒傷輸入更多的液體,妥善處理肌紅蛋白尿與血紅蛋尿(詳見本章第二節)。包括堿化尿液,維持尿量70-100ml/小時,輸甘露醇利尿及記錄肌(血)紅蛋白尿消失的時間。
(c)急診行肢體環狀焦痂筋膜切開減壓術。
(d)需截肢者應盡早手術,以減少毒血症、腎功能損害及預防氣性壞疽。手術時由近端向遠端探查動脈及肌肉損傷的範圍以決定截肢平面。動脈損傷可見血栓形成區、灰紅色變性與正常光澤區,需在正常區再向近端超過2cm結紮血管以防繼發性出血。
(e)傷後一周内嚴密觀察創面情況,徹底切除壞死皮膚、肌肉、筋膜、神經,盡可能保留骨關節。選用筋膜皮瓣、肌皮瓣、肌瓣或遊離皮瓣覆蓋。如腕部用腹股溝軸型皮瓣,腋部可用背闊肌皮瓣或胸大肌皮瓣,膝關節用腓腸肌肌皮瓣覆蓋。
(f)軟組織電燒傷範圍大,但未波及重要血管神經時,宜早期徹底清創移植自體皮或異體皮。清創後局部明顯凹陷或有生肌組織者需用皮瓣覆蓋。
(g)電燒傷緻胸壁全層缺損者,填塞胸壁,作胸腔閉式引流,待肺與胸壁粘連并長出肉芽組織後植皮,并及時轉移背闊肌肌皮瓣修複。
(h)腹部電燒傷伴腹壁全層缺損者,行胃腸減壓及急診剖腹探查,處理髒器傷,如小腸切除吻合,結腸造瘘等,術後防治腹膜炎及其他并發症。如遺留腹疝與腹壁缺損待後期修複。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