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骨髓炎應該如何治療?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6-30 16:48:28
慢性化膿性骨髓炎的治療,一般采用手術、藥物的綜合療法,即改善全身情況,控制感染與手術處理。由于重病長期卧床,尤其在血源性急性發作後,極需改善全身情況。除用抗菌約物控制感染外,應增進營養,必要時輸血,手術引流及其他治療。
藥物應用宜根據細菌培養及藥物敏感試驗,采用有效的抗菌藥物。
如有急性複發,宜先按急性骨髓炎處理,加強支持療法與抗菌藥物的應用,必要時切開引流,使急性炎症得以控制。
無明顯死骨,症狀隻偶然發作,而局部無膿腫或窦道者,宜用藥物治療及熱敷理療,全身休息,一般一、二周後症狀可消失,無需手術。
如有死骨、窦道及空洞、異物等,則除藥物治療外,應手術根治。手術應在全身及局部情況好轉,死骨分離,包殼已形成,有足夠的新骨,可支持肢體重力時進行。手術原則是徹底清除病竈,包括死骨、異物、窦道、感染肉芽組織、疤痕等,術後适當引流,才能完全治愈骨髓炎。骨髓炎手術一般滲血多,要求盡量在止血帶下進行,作好輸血準備。
(一)病竈清除開放引流法 在過去,常用奧爾(orr)氏開放手術法,目的在清除病竈,消除死腔,充分引流,以利愈合。即徹底去除窦道、疤痕組織、死骨、異物,亂除死腔中的肉芽組織,切除不健康的骨質及空腔邊緣,使之呈碟形。但應注意不可去除過多骨質,以免發生骨折。并注意少剝離骨周圍軟組織如骨膜等,以免進一步影響循環妨礙愈合,傷口不予縫合,用油紗布填充,外用石膏固定。2周後更換敷料,以後每4~6周更換一次,直至愈至。此法有一定缺點即傷口長期不愈需多次換石膏,臭味較大,鄰近關節被固定過久,引起僵硬,肌肉萎縮,疤痕也較大。在小部分病人,如軟組織缺損過大,或不能縫合皮膚時,仍有使用價值。
(二)清除病竈、滴注引流法 1956年以來我院采用的改進的方法,在徹底清除病竈,死腔碟形化後,洗淨傷口,隻定點縫合皮膚,不分層縫合。傷口内放兩根細導尿管或塑料管,術後其中一根用生理鹽水滴注引流(圖3-198),每1000毫升生理鹽水内加青黴素80萬單位,一日約2000毫升,另一根作負壓吸引。當患者體溫降至正常後一周左右。由于傷口有充分滴注沖洗引流,感染容易控制,骨腔凝血機化,而後骨化。大多數病人傷口在一月内得到愈合。少數術後傷口不愈或複發的病人,大多是由于清除病竈不徹底引起的。再次手術徹底清除病竈和滴注引流後可獲成功。術後傷口縫合不可過緊,必須保持不斷滴入,同時又能流出,以免引流不暢。滴注引流法的缺點是容易沾濕被褥,因此要防止潮濕,以免病人受涼,一般采用多量敷料吸水,塑料布和護架保護被褥。如用兩根細導尿管,一根滴入液體,另一根用負壓吸出(如胃腸減壓器),可減輕上述情況。
(三)消滅死腔的手術 股骨、胫骨慢性化膿性骨髓炎,在病竈清除術後如死腔很大,可用帶蒂肌瓣充填死腔。勿損傷該肌瓣的血管神經,肌瓣不宜太大,避免蒂部扭轉。
(四)病骨切除 有些慢性骨髓炎,如肋骨,腓骨上端或中分、髂骨等。可考慮采用手術切除病變部分。
(五)截肢 在感染不能控制,患肢功能完全喪失,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時,經慎重考慮後,方可采用。
火器傷慢性化膿性骨髓炎的處理,要徹底清除病竈,用滴注引流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