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巴利綜合征診斷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6-20 13:32:35
關鍵詞:格林-巴利綜合征
診斷标準:
1. 進行性肢體力弱,基本對稱,少數也可不對稱。輕則下肢無力,重則四肢癱,包括軀體癱瘓、球麻痹、面肌以至眼外肌麻痹,最嚴重的是呼吸肌麻痹。
2. 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尤其是遠端常消失。
3. 起病迅速,病情呈進行性加重,常在數天至1-2周達高峰,到4周停止發展,穩定進入恢複期。
4. 感覺障礙主訴較多,客觀檢查相對較輕,可呈手套、襪子樣感覺異常或無明顯感覺障礙,少數有感覺過敏,神經幹壓痛。
5. 顱神經以舌咽、迷走、舌下神經受累多見,其他顱神經也可受損,但視、聽神經幾乎不受累。
6. 可合并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如心動過速、高血壓、低血壓、血管運動障礙、出汗多,可有一時性排尿困難。
7. 病前1-6周約半數有呼吸道、腸道感染、不明原因發熱、水痘、帶狀疱疹、腮腺炎、支原體、瘧疾、淋雨、受涼、疲勞、創傷、手術等。
8. 病後2-4周進入恢複期,也可遲延至數月才開始恢複。
9. 腦脊液檢查:WBL<10×106/L,1-2周,蛋白可升高,呈蛋白-細胞分離(如細胞超過10×106/L,以多核爲主,則需排除其它疾病),細胞學分類以淋巴單核細胞爲主,也可出現大量吞噬細胞。
10. 電生理檢查:病後可出現神經傳導速度明顯減慢,F波反映近端神經幹傳導減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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